國務院組織法41年來首次修訂透露的信號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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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報道,10月20日至24日,中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在北京召開,國務院組織法修訂草案已被提請會議審議。這是國務院組織法制定實施41年以來首次修訂,預示近些年來中國政治秩序的變化或將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

1982年,在反思文革教訓、撥亂反正、推進改革開放的大背景下,中國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新憲法。這部憲法通常被稱為1982年憲法,反映了中國政治精英們的重疊共識,具有十分重大的歷史意義。後來1982年憲法雖因應時代發展有五次修訂,但依然沿用至今。國務院組織法正是依據1982年憲法有關國務院的規定而制定,同樣反映出當時中國政治精英群體的認知和當時的政治秩序。

1982年至今,憲法已有五次修訂,每次修訂都反映出現實政治的變化。2018年的修憲將「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寫進憲法正文,反映中國政治日益強化「黨的領導」的風向變化。自那時到現在,中國政治不僅進一步強化「黨的領導」,而且不斷突出「黨中央的集中統一領導」,政治倫理、政治秩序均發生變化,2018年和2023年兩次「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正是具體表現。

2021年7月1日,中共百年黨慶大會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舉行。(新華社)

制定實施41年以來,國務院組織法從未修訂。今次修訂是中國政治倫理和秩序變化的一個縮影。在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上,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作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修訂草案)》的說明。他表示:「修改國務院組織法是新時代國務院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全面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的必然要求……是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有力舉措……此次修改工作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把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作為最高政治原則貫穿修法全過程和各方面。」除了大的政治方向之外,今次國務院組織法修訂會新增副總理職責的規定,把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列為國務院組成人員,增加關於國務院會議的規定。

其實,今年3月新一屆國務院修訂《國務院工作規則》,便已經預示國務院角色的微妙變化。2018年版本的《國務院工作規則》第二條規定:「國務院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建設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2023年版本的《國務院工作規則》第二條改為:「國務院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着力推動高質量發展,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為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團結奮鬥。」這說明新一屆國務院將更加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側重在新一屆中共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國務院總理李強今年首次出席總理記者會時說過:「新一屆政府的工作,就是要把黨中央的決策部署貫徹好、落實好,把黨的二十大擘畫的宏偉藍圖變成施工圖,與全國人民一道,一步一個腳印把宏偉藍圖變成美好現實。」不久後,李強又在新一屆國務院第一次全體會議上強調:「本屆政府的工作就是要把黨中央的決策部署貫徹好、落實好,我們每一位同志都要當好執行者、行動派、實幹家。」以此來看今次國務院組織法的修訂便順理成章,中國政治倫理和秩序已經不同於以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