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男不滿被分手!縱火燒前女友住所 未及逃生遭燒傷險死再被控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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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發生縱火案。高雄1名男子「被分手」後,被迫交還女友住所鎖匙,因非常不忿而採取報復行動,竟趁單位無人之際,上門將1桶瓦斯搬進房內打開閥門,令到氣體四散,然後點火引爆,整個單位頓時冒煙起火,而失戀男卻因未能及時逃生而被燒傷,需由消防救出才撿回一命。檢察官跟進案件後,以涉嫌干犯「公共危險」罪名將他起訴。

失戀男縱火燒屋,當時現場冒煙。(網上圖片)

和女友口角後揚言輕生

台媒於伐年10月報道,案發於2025年10月10日凌晨2時許,涉案47歲林姓男子和王姓女友因感情問題而發生爭執,林男當時情緒激動,當場揚言輕生,嚇到王女報警求助。警方到場後,安排林男送院接受檢查,王女趁機收回其手中租住單位鎖匙,決定分手斬斷孽緣。

分手後縱火報復反被燒傷

林男同日出院後怒氣難消,直奔王女位於高雄鼓山區的住所報復,當他見到王女外出後,竟搬出1桶瓦斯放入房內,繼而打開閥門,令到瓦斯不斷外洩瀰漫單位,再點燃香煙吞雲吐霧,導致屋內瞬間爆炸。

林男未能及時逃生陷入昏迷,猛烈火勢吞噬客廳、天花板和其他個人物品,窗外一度閃現火光,驚動鄰居報案。消防接報到場灌救和救出林男,由救護車送院進行搶救,最終林男回復清醒撿回一命,單位外牆事則被熏黑。

林男陷入昏迷,由救護車送院進行搶救,最終林男回復清醒撿回一命。(AI生成圖片)

檢察官落案起訴

警方經調查後發現案件疑點重重,林男承認心生不滿,所以放火出氣,辯稱只是想「嚇嚇對方」,豈料火勢威力驚人,自己反遭燒傷,檢察官10月30日以涉嫌干犯「公共危險」罪名起訴林男。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