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禁煙房驚聞走廊有煙味!外籍旅客控酒店「殺人未遂」 結局絕了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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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禁絕二手煙等同想謀殺?1名外籍旅客早前赴台灣,預訂了台北市西門町1間大型酒店,註明要入住禁煙房。惟旅客在入房前,就已經聞到走廊上煙味,他隨即感到身體不適,怒告酒店值班主管沒有顧慮到其「容易過敏」身質,加上在他快要昏倒時沒有提供急救,認為酒店涉嫌3項「殺人未遂」罪名提告。但台北地檢署經了解後,認為酒店已經依法張貼禁煙標誌,無法苛求酒店防範其他人偷偷吸煙,故決定不作起訴。

該名外籍旅客感覺到走廊上飄散刺鼻煙味,認為自己處身於煙味之中。(AI生成圖片)

旅客上樓已感覺到走廊有煙味

台媒於今年11月報道事件,但未有交代該名外籍旅客的性別和國籍,他於2025年8月1日抵達該間酒店,在櫃台辦理完入住手續後,甫上樓就已經感覺到走廊上飄散刺鼻的煙味,他隨即下樓向酒店職員反映情況,強調自己對煙味敏感,而且會有「過敏反應」,預訂時已經註明要禁煙房。

指值班主管涉嫌3項「殺人未遂」罪名

該名旅客認為酒店值班主管安排沒有理會其健康狀況,涉嫌3項「殺人未遂」罪名,當中酒店安排的房間外走廊有煙味是第1項;職員在他下樓反映後,要他陪同上樓入房取回房卡,等同讓他再次暴露在煙味之中,成為第2次指控;後來他呼吸困難即將昏倒,職員卻沒有為他進行急救或召救護車,就是第3次指控。

檢察官留意到酒店內有充足的禁煙標示,不能要求酒店做足禁煙措施後,仍要事前防範其他房客偷偷吸煙,所以不會起訴值班主管。(AI生成圖片)

檢察官不作起訴

檢察官經了解後,確定酒店依照旅客要求提供禁煙房,酒店內有充足的禁煙標示,9月份通過台北市政府的煙害防治檢查。而根據旅客的口供,在他感到不適時,職員曾詢問是否需要幫忙,當日已立即協助取消其所訂房問,安排他轉住其他酒店,加上旅客未能證明自己肺部或其他身體位置因煙味受到損傷,不能要求酒店做足禁煙措施後,仍要事前防範其他房客偷偷吸煙,所以不會起訴值班主管。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