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零用錢利誘17歲女拍性影像!男保安猥褻兼恐嚇性虐 下場曝光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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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攝未成年人士色情影像已嚴重違法,下手猥褻及恐嚇更是罪大惡極!台灣新竹1名男保安認識1名17歲女生,其後以支付零用錢為誘餌,年半內8次帶同女生前往汽車旅館拍攝性影像,其間男保安變本加厲,不但強行猥褻受害人,甚至恐嚇少女若不配合拍攝,「可能會被抓去性虐待」,藉此脅迫對方進行自慰等行為,而且全程攝錄過程,受害人最終報警求助。法官經審理後,裁定男被告「引誘使少年被拍攝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和「強制猥褻」罪成,判處有期徒刑5年。

范男年半內8次帶同女生前往汽車旅館拍攝性影像,其間變本加厲,不但強行猥褻受害人,甚至恐嚇少女若不配合拍攝,「可能會被抓去性虐待」。(AI生成圖片)

強行撫摸胸部及下體

台媒於今年11月報道,案件在新竹地院進行審理,范姓男保安員於2022年2月因工作緣故而結識當時年僅17歲的女生,利用開車接載的機會,4次將她帶到旅館,提出支付零用錢,利誘對方改穿情趣內衣,拍攝裸露上身和下體的照片。

范男其後食髓知味,在隨後2次引誘拍攝裸照時,無視受害人的拒絕和抵抗,強行撫摸其胸部及下體等部位,同時拍照錄影。

恐嚇不配合拍攝 將施以性虐

到了2023年2月和4月,范男恐嚇女生,訛稱如果她不配合拍攝,「可能會被抓去性虐待」,脅迫對方進行自慰等行為,然後全程拍片。

法官裁定被告「引誘使少年被拍攝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和「強制猥褻」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5年。(AI生成圖片)

被告罪成入獄5年

受害人不堪長期受到威脅,最終報警求助。警方接報調查,前往范男住所,帶走電腦主機、手機、硬碟、情趣用品、腳架等證物,證實范男罪行。范男在庭上認罪,女生一方表明願意給予機會。法官認為,范男明知受害人當時未滿18歲,仍然利誘對方拍攝性影像,甚至強行猥褻和拍照拍片,以滿足自己性慾,嚴重影響受害人的身心發展,裁定被告「引誘使少年被拍攝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和「強制猥褻」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