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悉16歲女兒遭前17歲男友無套性侵!母親這樣動手私了 判刑出爐
撰文:田中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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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驚悉家人遭人傷害,都不應私了報復。台中1名母親發現16歲愛女慘遭17歲前男友性侵,甚至沒有使用安全套。母親大怒持高爾夫球桿狂毆青年,並在網上開火痛罵對方,威脅「你家準備發生命案」,青年負傷報案。女被告「傷害」和「誹謗」罪名成立,被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和拘役50日,皆可易科罰金。
驚悉女兒遭性侵 手持高爾夫球桿狂毆
台媒於今年2月報道,該名母親驚悉16歲女兒和17歲男友分手後,對方仍然糾纏不清,甚至強行將她帶到鐵皮屋性侵,大怒下相約該名青年上門,繼而手持高爾夫球桿一頓狂毆,責怪他沒有履行「18歲前不得發生性行為」承諾。青年被打到全身受傷,甚至吐血,傷勢嚴重。
IG限時動態恐嚇男方
除了動手之外,母親甚至動口,登入女兒instagram帳號,在限時動態痛罵青年「癩蛤蟆想吃天鵝肉」、「你家什麼骯髒家境」、「騙女生說處女膜破了會再長回來,內X還說沒關係,在安全期不會懷孕」,母親更威脅「你家準備發生命案」,甚至恐嚇他出門會被車撞死。青年感到生命受到威脅,於是報警求助。
判處4個月有期刑期和50日拘役
案件在台中地院進行審理,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原告行為離譜,但他當時年僅17歲,女被告護女心切,卻以成年人身份動用私刑欺凌原告,證據確鑿,裁定「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和「誹謗」罪名成立,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和50日拘役,均可易科罰金。另外,台媒沒有報道青年涉嫌性侵一事的下場。
(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