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90後醫生強姦兩名未滿14歲少女被判囚6年 其父擔任辯護人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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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永州一名「90後」醫生劉某贇,因涉嫌強姦兩名未滿14周歲的少女,近日被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改判有期徒刑六年。

報道指,劉某贇1992年出生,為湖南藍山縣某鎮衛生院執業助理醫師。據檢察機關指控,劉某贇分別於2022年及2023年通過網絡結識兩名未成年少女來某某(2009年10月出生)和廖某某(2010年2月出生),並在江華縣及永州市冷水灘區的酒店與二人發生性關係。案發時,兩名被害人均未滿14周歲。

劉某贇為湖南藍山縣某鎮衛生院執業助理醫師。(澎湃新聞)

2023年9月21日,來某某的母親從女兒的QQ聊天記錄中發現曖昧信息及酒店定位,隨即帶女兒到江華縣公安局報案。來某某陳述稱,當晚與劉某贇在酒店發生性關係。警方調查顯示,案發當日酒店閉路電視錄像確認來某某進入劉某贇入住的房間。醫院檢查顯示來某某存在「處女膜陳舊性裂傷」,但未從其體內檢出精子DNA。

另一名被害人廖某某的案件中,檢方指控劉某贇於2022年8月及2023年6月在冷水灘區某酒店與廖某某發生三次性關係。雖然缺乏酒店閉路電視畫面,但有劉某贇的入住登記信息作為佐證。

2024年3月,江華縣人民檢察院以強姦罪對劉某贇提起公訴。來某某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劉某贇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醫療費等共計215.2萬元(人民幣.下同)。庭審中,劉某贇否認與被害人發生性關係,稱僅與來某某在酒店「著衣分床而睡」。其父親劉志軍,藍山縣檢察院三級高級檢察官,作為近親屬辯護人,認為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強姦罪成立。

一審判決書。(澎湃新聞)

2024年8月,江華縣法院一審認定劉某贇姦淫兩名未滿14周歲幼女,構成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賠償來某某醫療費等286.24元。劉某贇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由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於2024年10月及2025年1月兩次開庭。劉志軍提出,警方四次詢問來某某的同步錄音錄像均無聲音,廖某某對劉某贇外貌的描述與實際不符,質疑被害人陳述的合法性及證據真實性。

永州中院評判稱,來某某陳述的錄音錄像無聲音為設備故障,公安機關已作合理解釋;廖某某的詢問過程符合程序,且記憶偏差屬未成年人認知特點,兩名被害人的陳述可作為定案依據。法院同時確認,涉案手機數據無刪改或污染,公安機關使用的辨認照片及被害人年齡證據均無誤。

二審判決書。(澎湃新聞)

永州中院認為,一審認定事實清楚、定罪準確,但量刑偏重。劉某贇在犯罪過程中未使用暴力或威脅手段,亦未造成嚴重後果。2025年7月24日,二審法院維持一審定罪及民事賠償判決,改判劉某贇有期徒刑六年。劉志軍對二審判決表示不滿,將提起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