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1945年9月2日簽署投降書 為何中國抗戰勝利紀念日是9月3日?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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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為了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80周年,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舉行閲兵。1945年9月2日,日本正式簽署投降書,但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為何是9月3日?對此,內媒2日專門刊文解釋。

《大公報》於1945年8月15日的報道。(極目新聞)

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裕仁通過電台發表《終戰詔書》,宣布無條件投降。然而,部分日軍並未立即放下武器,頑抗至8月底9月初才陸續停戰。1945年9月2日,日本在東京灣密蘇里號戰列艦上正式簽署投降書。盟軍總司令麥克阿瑟主持儀式,來自美國、中國、英國、蘇聯等九國代表出席。中國代表徐永昌將軍作為第二位簽署者,接受日本外務大臣重光葵和陸軍參謀總長梅津美治郎代表日本天皇及政府簽署的投降書,標誌著第二次世界大戰正式結束。

次日,9月3日,國民政府宣布全國慶祝三天,並自1946年起將9月3日定為抗戰勝利紀念日。當日,延安《解放日報》以「抗日戰爭勝利結束,日寇簽字投降」為題報導東京灣受降儀式。陜甘寧邊區政府決定9月3日至5日放假三天,並於9月5日在延安南門外廣場舉行勝利慶祝大會。

《新華日報》於1945年9月3日的報道。(極目新聞)

1949年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曾將8月15日定為抗戰勝利紀念日。1951年8月13日,政務院發布通告指出,該院在1949年12月23日所公布的統一全國年節和紀念日放假辦法中,曾以8月15日為抗日戰爭勝利日。查日本實行投降,系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簽字於投降條約以後。故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應改定為9月3日。

1999年,國務院修訂《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延續了這一規定。2014年2月2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決議,首次以國家立法形式確定9月3日為「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