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地方政府「過緊日子」惟執行不力 學者籲加強監管
面對地方債務高企與財政收支矛盾加劇,中央政府大力倡導「過緊日子」,要求各地節約開支、杜絕浪費。然而,近期多地審計報告顯示,部分地區在執行節約政策時仍存在濫報費用、預算不精準及公務車管理不當等問題,學者呼籲加強監管與制度改革。
據《第一財經》報道,地方財政壓力日益加重,降低行政成本成為當務之急。然而,多個省級行政區的2024年審計報告顯示,「過緊日子」政策執行不力。例如,河北省審計發現,7個部門下屬13家單位違規發放實物福利、超標支付專家費等,涉及金額達164.16萬元人民幣。內蒙古自治區則存在公務車管理鬆散、會議開支不規範及預算編列不精準等問題。
此外,部分地區出現「突擊花錢」現象,審計發現一些單位在第四季度或12月集中支出,占全年財政比重過高。更有甚者,部分省區存在超預算支出或未按預算名目亂花經費的情況,成為「過緊日子」政策落實的「重災區」。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鄧淑蓮指出,這些問題背後既有長期結構性因素,也有監管不力的原因。現行預算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導致部分部門預算編列不合理。此外,違規行為的懲罰成本過低,除非涉及個人利益,部門和單位往往不會受到嚴厲處罰,難以有效遏制違規現象。
鄧淑蓮建議,對非制度原因的違規行為應採取「零容忍」態度,建立嚴格的處罰機制,確保節約政策落到實處。她還指出,部分地方公用經費定額標準未能反映部門實際需求,導致經費不足的部門挪用專項資金,進一步加劇違規問題。
近年來,中國經濟增長放緩,房地產市場低迷導致土地財政收入銳減,地方債務負擔加重。為此,中央政府多次強調減少非必要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今年3月,國務院在《202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25年預算草案報告》中明確要求,黨政機關必須嚴格落實「過緊日子」政策,作為財政改革的核心任務。
為有效解決違規支出問題,鄧淑蓮建議優化預算編列,根據部門和行業特點合理分配公用經費,減少挪用專項資金的現象。同時,政府應強化監管,通過明確的處罰機制約束違規行為,確保財政資源得到高效利用。只有從制度和管理層面雙管齊下,才能真正實現「過緊日子」的目標,緩解地方財政壓力,推動財政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