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國慶|內地黃山低價團亂象 重重話術「佛家因果」逼人掏錢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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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十一長假前,有內媒記者以遊客身份實探安徽黃山「低價團」三日遊,發現標榜每人750元人民幣、含兩晚住宿及黃山與宏村門票的行程,表面上價廉方便,實際上卻暗藏隱形費用與強烈購物壓力,導遊更以「道德綁架」話術影響不購物的團員。

《澎湃新聞》報道,參團旅客在出發後發現,除750元(人民幣,下同)團費外,還必須額外繳交159元保險及景區交通費,否則無法入園。旅客透露,第一晚入住時就被要求補交費用,隨後還需簽署《自願購物補充協議》,同意行程中安排三個購物點。

第三天清晨,導遊在車上開始以言語「鋪墊」,直言「不購物就是影響別人利益」,甚至搬出佛家因果、人際關係等說法,令團員感受沉重壓力。

有旅客描述,在黃山市一處翡翠購物點,雖無硬性推銷,但場內缺乏休息區域,只要稍靠近櫃檯,便會有銷售人員全程跟隨,一旦欲離場,還被以「再進需買票」理由勸阻。另一處蠶絲被園區則安排遊客分散至不同小房間,由銷售人員逐層推銷,從真假分辨到「迷迭香酸助眠」等功能,再以「7000元直降五折」的方式促銷。當場有旅客購買3000元產品,導遊甚至帶頭鼓掌「慶賀」,讓同行親友哭笑不得。

部分團員坦言,參加此類行程「一半是便利省心,一半則是精神壓力」,雖然沒有明顯的強制消費,但在持續的話術轟炸下,想休息都難,最後仍有人掏錢購物。

律師趙良善指出,根據《旅遊法》第35條,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價誘導旅客,並藉由購物環節牟取利益。他強調,即使旅客簽署了「自願購物協議」,若存在誘導消費,仍屬違法,「低價團看似便宜,但往往將成本轉嫁到購物行程,這就是業界頑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