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首部「兩岸標準共通條例」正式落地福建 明年起施行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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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首部以促進兩岸標準共通為目的的地方性法規正式誕生。福建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在11月27日表決通過《福建省促進兩岸標準共通條例》,將於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被官方形容為「小三通」邁向「新四通」的重要法治基礎。

據《福建日報》報道,該草案已於今年9月24日提交人大常委會會議一審。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福州大學法學院院長李智表示,「條例為『小三通』邁向『新四通』打下堅實基礎,是兩岸標準共通從實踐探索到法治保障的關鍵跨越」。全國台企聯常務副會長吳家瑩則認為,兩岸標準共通有助於「化歧義為共識,消除隱性壁壘,是件大好事」。

11月27日,福建省人大常委會通過「福建省促進兩岸標準共通條例」。(「福建人大」微信公眾號)

官方所稱的「新四通」為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2019年提出,包括經貿合作暢通、基礎設施聯通、能源資源互通與行業標準共通。過去兩岸在行業標準、名詞術語、職業認證等領域存在不少差異。

新通過的「條例」確立了「台灣地區先進標準在本省採用、本省先進標準在台灣地區採用、空白領域標準共通研製採用」的機制,並強調台胞與台企在參與標準制定時享有同等待遇。福建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未來將「積極開展兩岸標準共通試點」,完善兩岸標準共通服務平台,並推動「實施效果良好的共通標準轉化為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

福建自2021年即率先建立兩岸標準共通工作機制。今年2月,市場監總局與福建省召開「共同推進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記者會時透露,內地已累計訂定兩岸共通標準 285 項,目前共通標準已達 300 餘項,涵蓋電子信息技術、農產品、服務業、新能源等領域,並建立「兩岸標準共通服務平台」,吸納 40 名台灣專家加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福建日報》報道稱,福建省市場監管局副局長王文生當時指出,下一步將持續深化兩岸標準共通,目標包括在2025年前建成完整的兩岸標準共通資訊與服務平台、福建省WTO/TBT通報諮詢平台與兩岸標準孵化和創新基地;2027年前則建成兩岸標準共通展示館、兩岸碳計量公共服務平台與兩岸標準實施驗證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