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兩岸標準共通條例明年施行 國台辦:福建涉台又一創制性立法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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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福建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福建省促進兩岸標準共通條例》,是首部以促進兩岸標準共通為主題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將於2026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3日,國務院台辦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發言人張晗表示,這是福建省涉台領域又一創制性立法。
張晗表示,《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明確提出「建設兩岸標準共通服務平台,鼓勵兩岸產學研企共同制定行業共通標準」。近年來,福建在兩岸標準共通方面進行有益探索,持續深化兩岸標準共通,累計研製兩岸共通標準308項。
據介紹,條例突出「通」和「同」二字,將福建省近年來形成的成熟經驗與創新做法及時固化並上升為法規,鼓勵兩岸同胞攜手,通過共同選題、研製、比對、使用等方式開展兩岸標準化合作。這是福建省涉台領域又一創制性立法,對打造兩岸共同市場、增進兩岸民生福祉、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早前報道指,新通過的條例確立了「台灣地區先進標準在本省採用、本省先進標準在台灣地區採用、空白領域標準共通研製採用」的機制,並強調台胞與台企在參與標準制定時享有同等待遇。福建省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未來將「積極開展兩岸標準共通試點」,完善兩岸標準共通服務平台,並推動「實施效果良好的共通標準轉化為國家標準或國際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