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12歲女生遭關廁所17天虐死案 罪犯繼母今被執行死刑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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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12歲女生慘遭生父和繼母虐待致死,周二(1月20日),繼母被當地法院執行死刑。

琪琪幼時照片。(大象新聞)
琪琪幼時照片。(大象新聞)

據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對被告許金花(女生繼母)故意殺人、虐待覆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許金花死刑。2026年1月20日上午,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罪犯許金花執行了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監督。執行前,許金花與其近親屬進行了會見。

據早前報道,白女士和劉江於2010年結婚,二人翌年生下女兒琪琪。後因感情破裂,劉江突然失蹤。分居後,白女士帶着女兒四處打工,期間因女兒讀幼稚園需要證件,多次試圖聯繫劉江未果。2014年,劉江主動聯繫白女士,提出由他接回女兒撫養。考慮到女兒上學所需證件都在劉江手中,且對方經濟條件遠好於自己,因此雙方協議將女兒給劉江撫養。2015年,二人辦理離婚手續,劉江承諾一定會好好對待女兒,將她撫養成人。但此後便杳無音訊。

此後,白女士所有試圖與女兒見面或通電話的請求均被拒絕。經濟條件轉好後,白女士曾提出給劉江一筆錢接回女兒的請求,仍被拒絕。直至2024年10月7日,正在上班的白女士接到了女兒的死訊,「我盯着通知,那些字好像認識又不認識,直到看見『死亡』兩個字,後悔為什麽沒能堅持接琪琪回去。」

回憶起在殯儀館見到女兒的場景,白女士痛哭流涕,「沒有一點肉,瘦的全是骨頭,我對着她的屍體,腳抬不起來。我沒法相信這是自己女兒。」

直至2025年4月,法院對案件一審宣判,法院認定,許金花長期對琪琪實施饑餓、毆打、辱罵、逼迫吃屎尿、用針扎身體各部位等暴行,並給琪琪大量服用瀉藥。經鑑定,琪琪身上存在多處陳舊性損傷痕,證明虐待行為長期存在。而作為琪琪的劉江,不僅沒有保護好女兒,反而成為了虐待的幫兇。他向許金花提供多達1600粒瀉藥、繩子等,支持其虐待行為。

生父劉江和繼母許金花。(影片截圖)
琪琪生母白女士。(封面新聞)

2023年12月5日後,許金花將極度虛弱的琪琪捆綁在衛生間近17天,並持續體罰折磨。琪琪最終因外傷及外傷後的化膿性感染、饑餓、寒冷等因素引起急性循環功能衰竭而死亡。

法院一審以犯故意殺人罪、虐待罪判處許金花死刑,以犯故意傷害罪、虐待罪判處劉江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一審判決後,二人提出上訴。

及至2025年9月16日早,案件二審開庭審理,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量刑問題展開辯論。據白女士介紹,劉江和許金花認為一審判決過重,其中一審被判死刑的許金花,辯稱打孩子等行為是正常的管教孩子,其主觀上沒有想殺害孩子,另外她還在庭上表達了希望經濟賠償受害人母親的意願。面對死刑指控,她一度沉默哭泣,還將部分罪責推向劉江。劉江則表示他沒有參與殺害孩子的行為,案件中的瀉藥是減肥藥,庭審中他還為許金花一審的死刑判決哭泣,並認為對許金花的判決過重。

2025年11月11日,福建省高院對案件作出二審判決,維持了對許金花的死刑判決。而對於被害女孩的劉江,福建高院認為,原判對其所犯故意傷害罪量刑畸輕,該院將依法啟動審判監督程序。2025年12月23日,案件在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並公開宣判,劉江犯故意傷害罪,改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剝奪政治權利二年;維持其所犯虐待罪原判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