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雙減|內地加強校外培訓從業人員管理 資質條件須符五項要求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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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近期推出「教育雙減」政策,重拳監管下校外培訓行業遭受重創。
教育部及人社部周二(14日)聯合印發了《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將進一步加強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管理,提升行業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保障「雙減」改革任務落實。
據介紹,《管理辦法》主要從招用條件、招用程序、從業禁止、行為「紅線」、監督檢查、處罰制度等方面作出規定,「旨在引導校外培訓機構建立健全相關管理機制,堅持用人標准,規範招用程序,優化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不斷提升培訓服務質量」。

綜合內地傳媒報道,《管理辦法》明確了從業人員的資質條件共有五項要求,包括有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要愛國守法,恪守憲法原則,遵守法律法規,依法履行各項職責;要具備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舉止文明,關心愛護學生;教學、教研人員還應為人師表,仁愛敬業,從事按照學科類管理培訓的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從事按照非學科類管理培訓的須具備相應職業(專業)能力證明;非中小學、幼兒園在職教師。

此外,《管理辦法》首次提出建設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黑名單」管理制度,對觸碰「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損害國家利益,嚴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嚴重違背社會公序良俗」、「歧視、侮辱學生,存在虐待、傷害、體罰或變相體罰未成年人行為」等11類行為「紅線」且情節嚴重,經查實、審核後,納入全國統一監管平台的「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黑名單」。被納入黑名單以及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管理辦法》表明是從業禁止,機構不得招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