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19歲青年看守所內死亡且瘦成「皮包骨」 家屬警方各執一詞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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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都江堰市19歲青年易思忛去年7月因涉嫌盜竊罪被刑事拘留,惟在同年11月於看守所內死亡。
看守所告知家屬易思忛死於疾病,惟家屬質疑,孩子本來身體健康,而在4個月的看守所經歷後,「孩子的肋骨像雞骨架一樣,肋骨一根根的,皮包骨頭」,加上易思忛有精神殘疾,但警方卻說其殘疾證是假的,致未能取保候審,這些都令家屬想為孩子討公道。
不過在周四(14日),成都公安通報指出,網傳信息多有不實,又提到檢方未發現監管民警有體罰虐待行為。

據津雲新聞報道,易思忛的父母都是殘疾人,母親是二級殘疾人,父親輕微弱智,外公患小腦萎縮,而易思忛本人亦在2018年被診斷為精神殘疾,並在2020年6月獲精神三級殘疾的殘疾證,一家只靠着易思忛母親800元(人民幣.下同)的低保及外公、外婆總計每月4500元的退休金來作為生活來源,已78歲的外公甚至仍需24小時輪流在小區的門衛值班。

據易思忛的大姨山浩稱,易思忛雖智力有障礙,但乖巧內向,膽子很小,如果有人做錯事情卻說是他做的,他會很害怕,承認是自己做的。可是,作為全家快樂泉源的易思忛,自去年7月2日下午走出家門,就再沒回來,都江堰市公安局在7月4日出具《拘留通知書》顯示,易涉嫌盜竊罪被刑事拘留。

按山浩說法,當時易思忛的外公、外婆帶着易的殘疾證及精神殘疾證明前往蒲陽路派出所,希望能申請取保候審,可幾天後,警方卻告知孩子的殘疾證是假的,派出所帶着孩子去醫院檢查顯示精神正常。當家屬問起是在哪間醫院檢查的,警員只拿着一張單子晃了一下,沒讓她看清楚,而當讓警方把之前交到派出所的精神殘疾診斷證明交還,警員卻說丟了。

山浩又指,據其了解,家門口沒有賣手機的店,派出所始終沒有告知家人易思忛是在哪偷了手機,而易思忛不久即被轉到成都市看守所,且受疫情影響,家屬始終沒有獲知他的情況,「老人想給孩子送衣服和錢,都不讓見一下孩子」。直到去年11月4日,民警通知家屬易思忛病重,家屬遂被帶到成都市看守所,惟被告知易思忛已於當日約11時死亡。

按山浩說法,當時警方告知,易思忛在凌晨3時說肚痛,看守所給了藥物緩解,惟早上7時,獄友按門鈴說易更難受了,可醫生指檢查正常,可能是低血糖。至9時,由於被發現沒有意識,易思忛先後被送至成都郫都正誠醫院及成都市第三人民醫院搶救,但無效死亡,「看守所警察說可能在路上就死了」。隨後,家屬來到殯儀館見到易思忛的遺體,「孩子的肋骨像雞骨架一樣,肋骨一根根的,盆骨立起來,皮包骨頭,太可憐了」。

山浩不理解原本胖乎乎的易思忛在看守所的4個月內經歷了什麼,才會變得如此瘦骨嶙峋,「看守所說孩子是生病去世的,暴病死亡,可能是心肌炎,但孩子從來就沒有心臟病」。

她又指,從看守所的閉路電視看到,去年10月19日的易思忛很瘦,臉上顴骨、肩胛骨、膝蓋骨都明顯突出,而吃飯時都會有獄友分走了他的飯,呈現非常疲憊狀態的他,多數時間都是靠牆坐着。從10月24日開始,易思忛出現嘔吐、腹痛、反覆上廁所等症狀,愈發消瘦,不過看守所以疫情為由,沒讓她看11月4日事發前4天的閉路電視錄像。

山浩表示,易思忛是家人最大的快樂,不能讓其不明不白地死去,要討個說法,而家屬已就看守所死亡一事報過警,但易思忛的居住地或死亡地附近的幾個派出所皆沒予以立案。

家屬表示想為易思忛討個說法。(津雲新聞)

至周四,成都公安發布通報指出,死者易思忛有多次違法犯罪前科,去年7月3日因涉嫌盜竊罪被都江堰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由都江堰市看守所羈押;7月21日,四川西南司法鑑定中心出具司法鑑定意見,指其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7月29日,因疫情原因,被轉入成都市看守所羈押;8月7日,被都江堰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9月28日,案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

通報指,去年11月4日凌晨,易思忛身體不適,至10時48分經搶救無效死亡,醫院診斷為「呼吸心跳驟停」。之後,成都市公安局依照《看守所在押人員死亡處理規定》封存、查看監控錄像,詢問同監室人員,對民警及醫護人員進行詢問,調查認定看守所執法合法合規。成都市人民檢察院駐所檢察室經檢察監督後亦認定,根據法醫學屍表檢驗,可排除易思忛致死性損傷死亡,檢察亦未發現監管民警有體罰虐待行為,「如需明確死因,建議進行全面屍體解剖」。

通報進一步指,易思忛死後,因家屬拒絕查看監控錄像,拒絕屍檢,不認可公安和檢察機關的結論認定,並在無法律依據之下提出巨額賠償,令成都市看守所無法進行後續處置。及後近一年內,看守所與死者家屬進行了多達40餘次的溝通協調,且建議家屬通過司法程序明確死因、責任,有序開展善後處置工作,惟對方一直拒不配合。直至今年6月,死者家屬才聘請北京某律師事務所律師作為其代理人,提出同意屍檢、查看監控錄像的申請。當局強調和死者家屬的溝通協調工作一直在持續中。

對於報道提到的疑點,通報亦逐一解釋。首先,通報指死者家屬在律師的陪同下,在成都市看守所查看了去年11月1日7時之前的完整監控錄像,至於11月1日7時至11月4日事發的監控錄像,律師和死者家屬商定後向看守所提出擇日再行查看,故網文所稱「看守所以疫情為由,至今沒讓她看到11月4日事發前4天的監控錄像」不屬實。

就「孩子的肋骨像雞骨架一樣」的情況,通報指經查看看守所事發前15天的監控錄像,發現易思忛食量較小,每次就餐後均有剩餘,其所剩飯食由監室內負責回收餐盤的在押人員進行處理,也存在易思忛主動將飯食給予其他在押人員的情況。經查,不存在同監室人員對其欺壓、霸凌等行為。另根據看守所醫療記錄顯示,易在押期間未報告其患有嚴重疾病或慢性消耗性疾病,其身體健康情況及死因需通過屍檢等司法鑑定手段查明。最後,通報稱者家屬從未提出過取保候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