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豬氾濫成災內地網民提出獵捕吃用 香港可以借鑑嗎?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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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連日有野豬出沒,上周更有輔警遭一頭雄性野豬追咬受傷。漁護署助理署長陳堅峰昨在電台節目表明會採取果斷行動,每月進行5次獵殺行動,此舉引起愛護動物人士反對。
隨著生態環境不斷好轉,內地的野豬種群日漸擴大,至今已成氾濫之勢危及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四川通江縣近日展開野豬捕殺活動,並對被捕殺的野豬用生石灰消毒就地挖深坑掩埋作無害化處理。
對於有網民提出「氾濫成災的野豬被捕殺後為何不可食用」的問題,國家林草局主管的《中國綠色時報》援引專家觀點稱,嚴禁食用野生動物是有明確法律規定,已無害化處理的野豬可加工成動物飼料。

11月8日,通江縣動物衛生監督所工作人員對捕殺的野豬用生石灰消毒就地挖深坑掩埋進行無害化處理。(中國綠色時報)

國家林草局在江西等14省開展防控野豬危害綜合試點工作。今年7月,通江縣被納入四川省4個野豬致害防控試點縣之一。 《通江縣野豬危害防控試點工作方案》中明確,野豬獵捕由專業獵捕隊以槍獵、籠捕、圍欄誘捕,禁止使用電擊、獸夾等非法手段獵捕;通江全縣約有野豬2萬餘隻,根據《方案》要求,2021年通江縣計劃獵捕野豬750隻。

不少網民對野豬無害化處理的方式不解,指野豬好吃味香,若可讓民眾捕殺吃用,相信野豬數量很快就會減少,「埋了幹啥,吃肉啊!」、「野豬肉是個好東西,脂肪很少,全是精肉」、「野豬可是天天運動的啊,都不是虛肉,內質多好」。

對於上述疑問,國家林草局主管的《中國綠色時報》援引專家觀點稱,嚴禁食用野生動物是有明確法律規定的,對於捕殺的野豬須按照標準流程處置,在捕殺量比較大的情況下,經過嚴格的檢驗檢疫和專業部門處理可以加工成動物飼料予以有效利用。

不少網民對野豬無害化處理的方式不解。(澎湃新聞)

針對野豬氾濫成災問題,國家林草局曾表示正積極採取系列措施,多方尋求解決野豬致害問題,一是研究提出有關建議得到立法機構採納,並在2016年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中予以明確,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預防、控制野生動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農業、林業生產。

二是原國家林業局於2017年專門下發《關於切實強化調控野豬種群和防控其危害的通知》,指導各地調查評估野豬危害,依法有組織開展獵捕調控活動。三是明確由有關省級主管部門依法下達野豬獵捕量限額,由縣級人民政府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核發狩獵證,對局部區域的野豬實施種群調控。漁護署將月捉野豬5次指慣性出沒有危險 即停避孕搬遷研復狩獵隊

反觀香港做法,漁護署日前以人豬衝突及每年有平均10宗野豬傷人個案為由,提出將捕捉市區野豬及人道毀滅的做法。

漁農自然護理署助理署長(自然護理)陳堅峰昨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目標於每月進行5次的捕捉行動,集中在有大量野豬出沒的黑點,並重申漁護署非滅絕野豬,只會處理市區出現的野豬,不會捕捉郊區的野豬;而於2017年底推出野豬捕捉及避孕/搬遷先導計劃,陳堅峰指因絕育速度追不上繁殖數目,由即日起會停止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