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眼球破裂也屬輕傷?江蘇警科普:輕傷不輕 重傷很重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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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燒烤店女子遭多名男性圍毆事件震驚內地,河北省公安廳周二(21日)發通告披露受害女子現況,指出兩人因傷勢較輕自行離開,住院的兩人則已轉往普通病房,傷勢為輕傷二級。
不過這隨即引起部分網民疑惑,不解為何看起來很嚴重的樣子,卻只是輕微傷或者輕傷。
對此,江蘇省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官方微博發文科普指出,司法鑑定領域的傷情,和普通人心中的傷得很重和很輕,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通俗點概括,可以認為是「輕傷不輕,重傷很重」。

官方通報提及,傷者遠某、李某經醫院檢查無需留院治療自行離開,王某某、劉某某則在普通病房住院接受治療。根據司法鑑定科學研究院出具的司法鑑定意見書,王某某、劉某某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遠某、李某損傷程度為輕微傷。據介紹,位於上海的司法鑑定科學研究院是司法部直屬的司局級科研事業單位,屬中國最為權威的司法鑑定機構之一,主要職能是承擔全國各地公、檢、法等機構送檢的重大、疑難、複雜、敏感、涉外案件的司法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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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一些網民仍會疑惑為何看起來很重的傷情,卻鑑定為輕傷(二級)。對此,「江寧公安在線」發文科普指出,司法鑑定傷情所依據的標準是《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標準中將鑑定傷情的級別分為重傷、輕傷、輕微傷三級,其中重傷和輕傷還再細分為一級和二級,故傷情實際上從重到輕共分為重傷一級、重傷二級、輕傷一級,輕傷二級,輕微傷五個等級。

然而,司法鑑定上所稱的輕微傷、輕傷、重傷,與大眾在醫院看病看傷所稱的傷情有本質差異,兩者在概念和體系上完全不同;司法鑑定中提到的輕傷甚至輕微傷,都可能遠比外界以為的重。

該文舉例道,鼻骨骨折;鼻出血,上頜骨額突骨折,肋骨骨折;肋骨軟骨骨折,如此傷情在一般人看來已經屬於比較重了,但是在司法鑑定上屬於輕微傷。而肋骨骨折兩處以上;眼球穿通傷或者眼球破裂傷;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四肢重要神經損傷,四肢重要血管破裂,皆屬於輕傷二級。至於肋骨骨折六處以上;骨盆兩處以上骨折;骨盆骨折畸形癒合;髖臼骨折,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25%以上等等,才構成輕傷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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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大眾關注的重傷二級甚至一級的程度,「就是非常非常重了」。該文舉例,常說的「植物人」,植物生存狀態,即為重傷一級,其他還包括雙耳聽力障礙,頸部大血管破裂,二肢以上離斷或者缺失(上肢腕關節以上、下肢踝關節以上),二肢六大關節功能完全喪失等等。至於常見的重傷二級則包括一足離斷或者缺失50%以上;足跟離斷或者缺失50%以上,以及心臟破裂;心包破裂等等。一般而言,傷情越重,其鑑定的條款越少,如人體的體表損傷,就只到二級(燒燙傷除外),又例如關於手損傷,重傷一級只有一款情況,即雙手離斷、缺失或者功能完全喪失。

文章最後表示,法律層面而言,輕微傷與輕傷重傷中間是有一個本質變化的,因刑法上對故意傷害類罪名的一個參考標準就是是否達到輕傷。通俗地說,輕傷和重傷,是罪輕或罪重的區別,而輕微傷和輕傷,則是違法和犯罪或者說非罪和有罪的區別,具有本質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