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收緊網絡審查機制 「讚好」不良信息或被追責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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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絡信息辦公室(下稱網信辦)發布最新的《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其中跟帖評論服務的定義中,除了評論、回覆、留言、彈幕等,「讚好」亦首次被列入為評論的一種;若網民「讚好」的內容被列違法或不良信息,就有可能被追責。

今年11月16日,網信辦發布最新版的《互聯網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下稱《管理規定》),將於12月15日起實施,是該法自2017年生效以來的首次修訂。

相比舊版,本次《管理規定》新修訂對跟帖評論服務的定義有所擴充:「跟帖評論服務,是指互聯網站、應用程序以及其他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網站平台,以評論、回覆、留言、彈幕、點讚等方式,為用戶提供發表文字、符號、表情、圖片、音視頻等信息的服務」。

本次修訂將「使用」跟帖評論服務明確劃入規制對象範圍。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應嚴格落實跟帖評論服務管理主體責任,包括審核管理、實時巡查,及時發現處置違法和不良信息,並向網信部門報告。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違法信息外,新修訂將需處置的信息範圍擴展至不良信息。

對於何為不良信息,《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第七條列明,包括煽動人群歧視、地域歧視等;可能引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為和違反社會公德行為、誘導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並以「其他對網絡生態造成不良影響的內容」條款兜底。

同時,新修訂亦明確列舉了用戶真實身份認證方式。《管理規定》第四條列明,跟帖評論服務提供者需要對註冊用戶進行基於移動電話號碼、身份證件號碼或者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方式的真實身份信息認證。相比舊版,新修訂補充了對於真實身份認證方式的列舉,並與《互聯網用戶賬號信息管理規定》的規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