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賄逾3.5億元 雲南中煙原副總經理顧波當庭認罪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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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原黨組成員、副總經理顧波受賄一案,周三(24日)在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吉安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9年至2018年,被告顧波在擔任雲南中煙工業有限責任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李曉明、陳燕雄等人在卷煙材料業務承接、供應商資質認定、資金結算及招標代理業務承接等方面提供幫助,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李曉明、陳燕雄等10人股份、錢款,明知並認可其子收受他人給與的錢款,折合人民幣35406.779202萬元、1.5萬美元、港幣5萬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顧波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顧波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