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貿易代表:對關稅案裁決樂觀 如失敗還有4條款重啟關稅政策

撰文:官祿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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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最高法院在1月20日宣判的案件,可能包括由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又譯川普)宣布關稅所引發合法性的爭議官非。貿易代表格里爾(Jamieson Greer)15日接受《紐約時報》訪問時透露,如果裁決不利特朗普政府,白宮「隔天開始」將迅速以其他法源重啟關稅措施,並指至少還有4條款重啟關稅。

格里爾指,自己連同其他顧問早已給特朗普「很多不同的選項」,以達成其貿易目標,意味就算裁決不利,也可以援引其他法律,在全球範圍內徵收類似關稅。

他進一步解釋,特朗普可援引第301條、第232條、第122條、第338條等4條法律條款維繫關稅施政,其中第301條在特朗普首個任期就被用於應對中國;而第232條則涉及國家安全法規;第122條有關國際收支法;而第388條則允許美國在「受到他國歧視」時做出反應。

2025年4月2日,美國華盛頓,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在白宮玫瑰園就「對等關稅」(reciprocal tariffs)問題發表講話。(Reuters)

美國最高法院去年11月就關稅案進行言詞辯論時,部份大法官對特朗普是否有權單方面實施「對等關稅」等大規模關稅措施表達質疑。美國關稅政策按照程序應由國會審議並公布,特朗普去年援引1977年的《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繞過程序,宣布國家處於緊急狀態以宣布關稅政策。有反對聲音認為是濫權,質疑關稅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