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倫伯格死刑|二審宣判後當事人首晤律師 了解死刑覆核程序

撰文: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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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人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於中國販毒被判死刑案件,遼寧法院8月二審駁回他的上訴,維持死刑的原判。他的律師9月26日早上到遼寧大連看守所與其見面,解釋死刑覆核程序,以及分析可能出現的結果。這是二審宣判後他首次與律師會面。

他的代表律師張冬碩稱,當事人已知華為副董事長兼首席財務官孟晚舟返抵中國。他對於加拿大公民康明凱與斯帕弗在華獲釋並返加拿大一事感吃驚。張冬碩引述謝倫伯格說,兩宗案件性質嚴重,北京不可能輕易釋放他們。

張冬碩認為,即使中國官方認定謝倫伯格構成犯罪,法律上亦不能在他上訴後改判死刑。他稱最高人民法院和遼寧高級人民法院至今未聯絡他,就死刑覆核事宜進行跟進。

謝倫伯格被控2014年11月在大連企圖走私冰毒到澳洲。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年11月一審判他罪成,判囚15年,他不服並上訴。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1個月後發還重審,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9年年初對謝倫伯格判死,他之後再上訴。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在2020年8月二審駁回他的上訴,維持死刑的原判,並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加拿大駐華使館人員以視像形式兩度與謝倫伯格會面,最近期一次是在9月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