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男子多次侮辱泰王罪成 遭重判入獄50年

撰文:聯合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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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一名男子被控冒犯君主罪名成立,被判坐牢50年,是泰國至今因這個罪名遭判處的最重刑罰。

30歲的被告蒙戈(Mongkol "Busbas" Thirakot)是一名網上服裝店老闆,他此前因違反泰國刑法第112條,即冒犯君主法,被初級法庭判監28年。上訴期間,他又發了11條侮辱泰王的貼文,上訴庭因此加重刑罰,再判他坐牢22年,總刑期達50年。

圖為現任泰王哇集拉隆功與王后素提達2021年10月13日身在曼谷的大皇宮,出席紀念已故泰王普密蓬5周年忌辰的活動。(Reuters)

泰國人權律師協會發聲明說,這打破了之前同類案件的最高刑罰紀錄。2021年,一名女子因冒犯君主罪名成立,被判坐牢43年。

泰國的冒犯君主法十分嚴苛,任何人侮辱泰王、王后、王室繼承人或攝政王,都可被判監禁長達15年。

據泰國人權律師協會統計,2020年泰國爆發學生反政府運動後,至今有超過250人因違反冒犯君主法而遭起訴。

本文獲《聯合早報》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