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徐坤因違規開騷遭官媒點名? 其母經營公司被罰款8.6萬港元

撰文:朱奕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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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吳亦凡事件」後,內地多個官媒都紛紛針對娛樂圈推出多個相關規定,包括整治「飯圈亂象」、限制流量明星、嚴防失德藝人復出等,上個月18日,文化和旅遊部(簡稱文旅部)還對《演出經紀人員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對演出經理人也有相關規範。

12月3日,文旅部通報今年部分演出市場典型指導案例,當中點名藝人「蔡某某」,指他的代理公司上海某某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未取得《營業性演出許可證》,不具備演員經紀機構合法資質,利用獨佔性藝人資源,在該藝人巡迴演唱會北京站演出活動中,實際負責演出內容、演出票務、收入結算等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並存在侵害公眾正常購票觀演權益的風險。對其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營業性演出經營活動的行為,北京市文化和旅遊局於今年11月依法作出罰款的行政處罰。

文旅部點名藝人蔡某某。(網絡截圖)

消息於今日(7日)廣傳後,即刻登上熱搜首位,網友很快便查出藝人「蔡某某」就是流量藝人蔡徐坤,他今年巡迴演唱會的其中一個主辦方「上海聖臻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是其媽媽所開,今年11月4日被罰款7萬元(約8.6萬港元)。

網友發現該藝人是蔡徐坤。(網絡截圖)

不過,有粉絲解釋,蔡徐坤的北京演唱會是「北京國際音樂產業大會」第一場的代表演唱會,演藝協會裏面有多個演藝公司,今次是因其中一個沒有參與申報產生的紕漏而出現的罰款,屬於第三方疏忽,同蔡徐坤沒有關係,且蔡母的公司有營業許可,無任何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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