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足總篇1|有委員連續5年缺席會議 個別部門流失率超高

撰文:顏銘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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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今日公布《審計署署長第七十四號報告書》衡工量值式審計結果,在《通過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體育部分)為體育發展提供資助的管理》中,講到對香港足球發展的資助。
他們留意到香港足總在各方面的問題,其中在管治及人力資源方面,審計署發現有董事局委員出席率偏低,還有個別部門的員工流失率高。

個別委員會議出席率0%

在香港足總的管治方面,審計署審查了足總董事局、事務委員會及工作小組委員在14/15至18/19球季期間的會議出席率,發現部分委員的會議出席率低於50%,有董事局委員甚至有4年的出席率為0%,另有法律事務委員會委員則連續5季沒有出席任何會議,還有個組織發展委員會委員連續3季的出席率為0%。

審計署指,有足總董事局、事務委員會及工作小組委員的出席率低,希望足總可以鼓勵委員開會。(資料圖片/袁志浩攝)

審計署表示沒有記錄顯示足總曾鼓勵委員出席會議,形容委員缺席各會議的情況有欠理想。

署長認為民政局需敦促足總盡力鼓勵委員出席會議,特別是那些經常缺席的委員,方法可包括提醒委員出席會議的重要性,以及確定委員在出席方面是否有困難,並盡可能向他們提供協助。

現任足總行政總裁溫達倫。(資料圖片/袁志浩攝)

委員利益申報有改善空間

審計署發現在14/15到18/19球季期間,足總沒有向董事局、事務委員會及工作小組委員派發第一層利益申報表,亦沒有提醒委員在首次獲委任時以及每年都需要填寫申報表。

足總表示由19/20球季起已要求各委員填寫第一層利益申報表。

審計委員會形同虛設

審計署指足總的審計委員會有問題,多處違反規定。規定要求該會每年舉行至少4次會議,但在2015年2月到2019年6月間長達4年半時間竟然沒有開會。

規定亦要求足總審計委員會要有3至5人,但由2015年7月起只有主席1名成員。翻查足總網站,今季審計委員會有4名成員。

審計署指足總的審計委員會有4年半沒有舉行會議。(審計報告截圖)

審計署還表示,足總的市務及傳訊委員會未能提供部分會議紀錄,希望足總確保議程及會議記錄獲妥善保存。

足總會長霍震霆(左)。(資料圖片/袁志浩攝)

聘請兩逾期遞交申請求職者

在人力資源方面,審計署發現招聘程序有問題,足總有兩次在截止招聘日期後收到求職申請,人事經理酌情處理接納申請,這兩名申請人最終上任,但沒有文件交代運用酌情權的理由。

前任足總行政總裁薛基輔(右)及前港足主帥加利韋特。(資料圖片/高詩琦攝)

市務及傳訊部流失率超高

審計署還發現有些足總部門的員工流失率高,其中市務及傳訊部每年都有員工離職,在15/16年度的流失率有86%,而到17/18年度的流失率更高達111%,另外裁判部在18/19年度的流失率為100%。

消息指,在17/18年度,市務及傳訊部有主要職員離開,之後團隊中的其他成員亦陸續請辭,亦有新到職成員很快離去,所以流失率有111%。

審計署指足總部分部門員工流失率高,希望足總留意,改善流失率。(審計報告截圖)

在14/15到18/19年度期間,29名足總離職員工中,有17人填寫問卷,其中6人解釋有事業發展機會,有5人指離職原因涉及工作量。審計署認為員工流失率高不利於運作效率,甚至可影響到各部門的正常運作,呼籲足總解決流失率高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