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艷妮偷步風波 上訴對話公開 冇DQ印度選手有原因|杭州亞運

撰文:顏銘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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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艷妮在杭州亞運女子100米欄決賽被取消資格的風波引起廣泛討論,為何她偷步仍然可以參加第二次起步?她以什麼理由向裁判上訴?為何印度選手沒有被取消資格?
這篇文章嘗試詳細交代事發經過,包括吳艷妮及裁判在申訴期間的對話,以及國際田聯相關的條例。

【事件背景】

在10月1日晚上的亞運女子100欄決賽,排第4線的中國代表吳艷妮及第5線的印度代表耶拉芝(Jyothi Yarraji)偷步,雙雙被裁判罰下,兩人不服,提出上訴。

了解當晚報道:吳艷妮偷步仍獲出賽惹爭議 100米欄第二名衝線終被DQ︱杭州亞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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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代表耶拉芝被指偷步,她也不滿裁判上訴。(路透社)

【上訴過程】

吳艷妮及耶拉芝與幾位裁判討論。從現場影片見到,吳艷妮向裁判說:「對,我現在就抗議。因為是她(耶拉芝)影響了我。」裁判檢查過監察跑手起步的起跑資訊系統(Start Information System),發現沒有問題,有一位裁判以中文說:「設備如果沒問題怎麼抗議?」

吳艷妮說:「是設備沒問題,但是我受影響了。是她(耶拉芝)反應是比我快。」

吳艷妮提出上訴,與裁判理論。(路透社)

一位裁判以英語跟她說:「這是我的決定,你可以跑,這是在抗議下進行(OK,this is my decision. You can run. This is under the protest.)。」

吳艷妮不斷解釋:「因為她的反應時比我快,所以說我……」

吳艷妮強調是被耶拉芝影響到才偷步。(路透社)

一位會中文的裁判告訴她:「先不說了,他說要再看一下,我們現在要比賽了,如果事後認為你是OK的,那麼成績有效,待會的比賽成績有效。」

該裁判續說:「如果是那個他認為無效,那麼賽後成績無效,明白這個意思嗎?」

吳艷妮聲稱受到耶拉芝的影響而偷步。(路透社)

【國際田聯規例】

根據國際田聯的競賽規則中文版,在第8章的《抗議和上訴》中有提及,若果在徑賽項目中如果運動員因起跑犯規的判罰立即作出口頭抗議,徑賽裁判長(或如果比賽前沒有任何任命時,相關徑賽及競走項目裁判長)可能,對此存在疑問,可以讓該運動員「在抗議下」比賽,以便保留所有有關的權利。但是,起跑犯規是由經World Athletics批准的起跑資訊系統(Start Information System)監測到的,則不能接受其口頭抗議,除非裁判長有理由認為該起跑資訊系統(Start Information System)提供的訊息明顯不準確。

當起點裁判長就起跑犯規運動員當場提出的口頭抗議進行判罰時,應考慮所有可用數據,僅當運動員的抗議可能因某個合理的原因有效時,他應允許運動員「在抗議下」比賽。比賽後,裁判長應作出最後決定,該決定可能會被提交到仲裁委員會。但要明確的是,若起跑犯規是由明顯工作正當的起跑訊息系統檢測到的,或者明顯觀察到運動員起跑犯規了,且無有效理由支持抗議時,裁判長不應允許運動員「在抗議下」比賽。

裁判叫吳艷妮先參加第二次起跑,裁判會花時間翻查第一次起跑片段,若果認為吳艷妮第一次起跑沒有犯規,她第二次起跑的成績就會有效。若果裁判認為她第一次起跑有犯規,她的第二次起跑成績就沒有效。(路透社)

【解讀裁判決定】

在今次的上訴中,裁判先查核了起跑訊息系統運作正常,吳艷妮亦明顯地偷步,但相信裁判認為她提出了有效理由支持抗議。她提出被身邊耶拉芝的動作影響,裁判需要更多時間去核實。

《新華社》引述田徑競賽專家沈純德介紹說,世界田聯制定相應規則,主要是為了保證比賽的流暢進行。在以往的比賽中曾經出現過有運動員對偷步犯規判罰有異議,並拒絕離場,導致比賽拖延十多分鐘才得以進行的情況。目前高水準田徑比賽起跑過程中的偷步犯規判罰一般都是借助起跑資訊系統做出的。起跑資訊系統記錄的運動員起跑反應時簡單直觀,一目了然。

【再次起跑】

吳艷妮及耶拉芝獲准參加再起跑,林雨薇以12.74秒首先衝線,吳艷妮以12.77秒第2名過終點,耶拉芝以12.91秒第3名。不過,吳艷妮會得銀牌還是取消資格,還要看裁判對她第一次起跑的判決。若果裁判判第一次起跑沒犯規,她就獲銀牌;若果裁判認為她在第一次起犯規,她就會被取消資格。

賽後,吳艷妮未獲悉裁判決定,向現場記者說:「因為有旁邊對手的影響,所以說可能我就是沒有撐得住,但是我覺得今天這個第二名確實有點遺憾。」

吳艷妮在再次起跑以第2名衝線,在未知裁判對首次起跑的判決前,她披起國旗慶祝。(路透社)

【最終決定】

裁判認為吳艷妮在第一次起跑犯規,根據賽例16.8條取消其比賽資格。該條文為:「除了全能項目比賽之外,任何運動員只要起跑犯規,將會被發令員取消比賽資格。」

故此,吳艷妮在第二次起跑的成績無效,耶拉芝獲得銀牌,日本的田中佑美得銅牌。首先衝線的中國跑手林雨薇得金牌。

吳艷妮在第二次起跑以第二名衝線,但裁判認為她在第一次起跑犯規,所以她被取消資格。(路透社)

【為何耶拉芝沒有被DQ?】

根據《新華社》報道,在決賽第一次起跑時,吳艷妮在槍響前0.214秒就已起跑,所以最終被判罰成績無效。印度的耶拉芝則是在發令槍響前0.016秒起跑。雖然同樣是偷步,但田徑競賽專家沈純德表示,印度運動員是在吳艷妮起跑後0.198秒後才起跑的。

吳艷妮及耶拉芝賽後握手。(路透社)

《新華社》報道續稱,正常情況下人的反應時是0.100秒,耶拉芝有較為充足的理由證明自己是受到吳艷妮的影響才提前起跑的,這種情況下不應該判罰偷步犯規,所以她在第二次起跑的成績是有效的,故獲銀牌。

上圖是耶拉芝的起跑數據,下圖是吳艷妮的。(新華社微博截圖)

【吳艷妮道歉】

在今日凌晨1時多,吳艷妮在微博撰文道歉,她寫:「非常抱歉,我因為搶跑(偷步)最終被取消了成績,辜負了所有人的期待,讓大家失望了!在此,我向所有支持我的朋友們表達深深的歉意,也向今晚比賽的同組選手表示歉意,對大家說一聲,對不起!我尊重裁判組的最終決定,尊重規則和比賽,也向完賽的隊友和對手們表示祝賀。當然更要祝賀雨薇(林雨薇),為中國隊贏得金牌!」

吳艷妮在深夜撰文道歉,承認起跑技術需要改進。(路透社)

「賽後我的教練已經與我進行了初步的複盤,我的起跑技術需要改進,我的心態需要重新調整,我實在是太想拼下這場比賽了,甚至對身邊的印度選手亞拉吉(Jyothi Yarraji)出現了誤判,真的很對不起她。是我自己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最終被壓垮了。但我不會認輸,體育教會我的,就是在哪裏跌倒就在哪裏爬起來,接受失敗,正視失敗,重新再來!」

「感謝杭州,感謝所有為亞運會辛勤付出的工作人員和志願者們,你們辛苦了!感謝到場的觀眾,大家的加油我都聽到了,我會繼續努力下去!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