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女在台命案|檢方向法院求處疑犯死刑 長榮大學校長引咎辭職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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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長榮大學一名24歲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學生,今年10月慘遭28歲男子梁育誌勒斃再棄屍於高雄一處山坡,震驚台馬兩地。檢方周五(25日)以殺人罪等罪嫌起訴梁男,並向法院求處死刑。同日台灣教育部說明長榮大學行政懲處時指出,校長李泳龍已自行向校董會請辭。

事發於今年10月28日,鍾姓女大學生當晚從校園返回宿舍,步行經過台鐵沙崙支線高架橋下便道時,被陌生男子梁育誌強拉上車,慘遭性侵後勒斃,遺體被棄置在高雄市阿蓮區一處山區。

梁男落網後曾供稱,他行兇時特意藏身在陰暗處,鎖定落單女性,發現目標後便以麻繩勒住對方拖到車上。事後,梁男父母曾發出一封129字的道歉信,表示希望能速審速判還受害者公道,「以命償命」也是對女學生父母最好的交代。

對此橋頭地檢署周五表示,疑犯梁男為滿足私慾,隨機挑選長榮大學另一名落單女學生性侵未遂後,不但沒有反省,反而變本加厲,性侵殺害鍾女,期間無視鍾女哭喊求饒,以繩結勒住其頭部毆打,凌虐手段令人髮指。同時,梁男在偵查期間未曾向死者或其家屬表達歉意或悔改,僅一再詢問判刑有多重、會否被引渡到馬來西亞等,顯見毫無悲憫同理心。

另外,梁男還供稱犯案動機是因為先前有債務問題,想上吊自殺,故想在輕生前做些以前不敢做的事,甚至還已擬好遺書;檢方又發現他早在初、高中時期即有前科紀錄。

最終,檢方依性侵未遂、性侵殺人、強盜殺人、遺棄屍體等罪起訴,且經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鑑定評估,梁男性侵再犯可能性屬高風險,檢方認定其沒有矯正或監獄教化可能,遂向橋頭地方法院求處死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

長榮大學校長李泳龍已自行向校董會請辭。圖為長榮大學校景。(網上圖片)

另一方面,台灣教育部表示,長榮大學上月底已將校安檢討報告及懲處名單送回該部,惟經審視仍認為有疑慮,故於12月10日函請學校檢討再報。之後校方於12月21日再度寄回檢討報告,教育部於23日收文並再度審視,必要時亦將邀集專家學者進行專案會議。

同時,校長李泳龍已主動向校董會自請處分、引咎辭職,學務長杜嘉玲、總務長顏義文亦一同辭去職務。至於軍訓室簡德賢懲處方法尚未出爐,校安人員李玉柱則記小過2次。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