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將台灣人居留證國籍標「中國」 台方:對等尊嚴原則爭取改善
自2024年,旅居丹麥台灣人的居留證國籍被註記為「中國」,近日,丹媒報道指發證單位回覆民眾抗議時,指註記符合該國外交政策。台灣駐丹麥代表鄭榮俊強調丹麥外交部並未主張「台灣屬於中國」,這顯示其政府部會間說法不一致,會繼續向丹麥要求更正。台灣外長林佳龍日前則在立法院表示,已就事件持續交涉中,並已採取包括調整駐台機構待遇等措施、協調國際友盟協助,會繼續以對等、尊嚴的原則爭取改善。然而丹媒指出,目前似乎沒有改變的跡象。
據丹麥《百林日報》(Berlingske)3月20日報道,去年6月,有旅丹台人因孩子的居留證國籍被註記為「中國」,遂向發證單位丹麥國際招募及整合署(SIRI)抗議,之後收到回覆,表示這並非錯誤,而是因為丹麥政府不承認台灣是獨立的國家,而是屬「中國之下」(under China)。對方又稱,SIRI並非做此政治決定的決策單位。
報道指,丹麥是歐盟當中唯一將台灣人的國籍在居留證上註記為「中國」的成員國。自從2024年註記改變後,旅丹台人就不斷向SIRI提出抗議,但至今並沒有任何改變。SIRI則向《百林日報》表示,改變註記是因為台灣人之前的文件註記有誤所致,也是遵循丹麥移民與融合部(Ministry of Immigration and Integration)的政策。
2025年5月6日,丹麥移民與融合部發布一則新聞稿,將台灣人的文件註記「標準化」,該部會轄下的各單位過去對台灣人的國籍與出生地有不同的註記方式,因此需要標準化讓所有單位的註記一致。丹麥外交部對這個標準化方式提供外交政策的建議。該標準明確,「台灣」或「中華民國」將不會出現在有關台灣人的國籍、公民權相關的註記中,但「台灣」可以出現在非國家的名稱中,例如地方或區域名稱。這表示轄下單位可以將台灣人的出生地註記為「台灣」,但國籍將會註記為「中國」。
丹麥國際問題研究所(DIIS)專家佛斯比(Andreas B. Forsby)質疑,這是否意味丹麥官方承認中國大陸對台灣的管轄權。佛斯比表示,丹麥政府官方從未表示「台灣屬於中國」,丹麥的一中政策只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在國際社會的唯一合法代表,但不承認北京對於「台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張。長期關注事件的丹麥台灣角(Taiwan Corner)主席丹尼爾森(Michael Danielsen)亦表示,註記改變顯現丹麥的一中政策明顯地向北京立場靠攏。
對此,駐丹麥代表鄭榮俊向中央社表示,丹麥外交部並沒有改變對台灣立場,現行做法顯示部會間說法不一致,也明顯違背歐盟政策,歐盟雖然也有其「一中政策」,但也明白指出該政策並不違背與台灣互動及合作。
鄭表示,自2024年發生後,台方就持續要求丹麥就事件作出更正,也正告丹方若問題不解決,勢將影響雙邊關係。台方會繼續堅持,讓丹麥正視台灣的嚴正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