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希特:限制概念 - EP40

撰文:01哲學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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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提要:費希特:第四批判 - EP39

 

笛卡兒與費希特主體的差別


 
費希特關於本源行動的模型很容易使人聯想到笛卡兒的「我思,我在」(cogito ergo sum)。笛卡兒的命題表達出思維和存在的同一性,但費希特的自我不同於笛卡兒的我思。笛卡兒的主體更多只是一個點,而費希特的主體是一個行動的過程。自我要存在就一定要自我設定自身,自我的設定行動和存在是共存的。用費希特的話來表示就是自我設定自己作為自我設定,但這個本源行動不能被我們直觀到,即是說本源行動不會出現在意識的經驗層面。相反,必須預先設定本源行動的存在,才能解釋經驗的可能性。費希特的本源行動,或者說行動和行動的產物具有同一性這個前提,其實需要由經驗的層面回溯性地推論出來。費希特的策略不是採取一種自上而下的進路,即由最高的原則下降到日常經驗的存在;相反,費希特追蹤我們所感所看的日常經驗,然後追溯它們的前提。從某個方面而言,經驗和先驗之間存在一個裂縫——本源行動是經驗意識的可能條件。

 

因此,可以說費希特到達了人類知識必然的前設,就是自我的自我設定,但這個本源行動如何發生,或者說它如何可能仍然尚未確定。到底自我如何設定自身?

 

限制(Anstoβ)


 
要回答這些問題,關鍵是理解費希特的限制概念(Anstoβ),這個德語詞彙有眾多含義,但當中有兩個含義在知識學的語境下值得注意︰阻礙或刺激。

 

費希特在甚麼地方引入這個概念呢﹖Anstoβ出現在1794/95年《知識學》第二部份的結尾,在那個部份費希特討論了關於自我的表象如何可能的問題。費希特的結論是表象的出現只能通過自我與非我之間的互動。然而這互動首先需要一個非我,但具有能動性的自我如何設定一個非我、一個被動性的元素﹖如果在自我之內擁有一個被動性的元素,即Anstoβ,具體而言,那個具有能動性的自我的行動就難以前進一步。由於存在這個限制,自我與某種客觀的東西相對立,一個外在的基礎可以作為表象的根據。因此,藉著Anstoβ,自我可以設定非我,並最終產生出眾多表象。於是我們得到了關於Anstoβ的兩個含義︰首先作為自我活動的障礙,其次非我設定作為對自我活動性的刺激。可是讀者們對費希特這個概念的引入感到突然,這個突然出現的概念有人為獨斷的味道,而且正如黑格爾指出,這個Anstoβ只是變了裝的物自身。

 

不過費希特關於Anstoβ的用法實然並非如此,從上文中我們可以得知Anstoβ作為一個外在的限制,一個外在的障礙,自我的活動必然要跟Anstoβ對立。不過Anstoβ根本不是甚麼外部,Anstoβ其實是自我原初構成的一部份。這是費希特對於自我與Anstoβ兩個概念非常關鍵的看法︰首先,Anstoβ作為限制只是因為主體的自我設定活動;但反過來,自我的設定活動也取決於Anstoβ的限制功能。但這是甚麼一回事?

 

正如費希特所言,Anstoβ是我的自我設定的產物,因此Anstoβ不是突然出現的限制,而是跟自我一道由於自我的恆常設定活動而出現的(沒有阻礙就沒有活動);同時,正是這種阻礙/刺激允許主體進一步規定自己。費希特的做法非常類似黑格爾哲學的方法,即自我限制自身,但為了限制自己,必須站到自我的界限以外去限制自身,因此又出現了無限性。用費希特的話就是「無限與有限作為綜合的元素被綜合為一。」

 

現在讓我們進入下一步,正如上面所言,自我設定自身作為自我設定。因此,沒有Anstoβ,自我就不能設定任何東西,而且自我亦不成自我。所以自我的設定活動、自我是甚麼等問題,取決於Anstoβ的存在。

 

所有這些聽起上來可能比較抽象、難以理解。但費希特在知識學的下一個部份給予Anstoβ一個非常具體的描述。在此Anstoβ得到一個非常具體的規定:它等同於感覺。但感覺如何代替Anstoβ呢?正如上文所言,Anstoβ不是任何一個阻礙我們的、真實的東西。在費希特的論證中,它意指使得自我得以可能的自我建構能力。現在,感覺很明顯內在於自我。感覺就是一個界限,感覺為自我的活動提供了阻礙和刺激。

 

原初的被拋擲性

 

乍看之下Anstoβ這個概念在知識學的體系中的重要性不那麼明顯,但它確實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自我是能動的,自我設定自身作為自我設定。自我設定自身作為自我設定是可能的,當且僅當(if and only if)自我是受限制的。也就是說,在自我的自身構造活動的深處,早已存在一個障礙、一個強加的法則,對自我作約束和限制。自我構造自身的自由是原初被規定的,完全超出自身的控制。自由因限制而存在,限制因自由而存在。我們可以用存在主義者(existentialists)和海德格(Martin Heidegger)哲學中的「事實性」(facticity)和「被拋擲性」(thrownness),跟費希特的思想作類比,或許這會令我們對費希特思想有更清楚的理解︰費希特實際上肯定了存在以一種被給予的事實性為條件。自我是被拋擲去超越自己的自由和行動。在這種事實條件之外,自我可以自由地行動和決定,但這一切都取決於Anstoβ這個障礙。存在就是受到限制,但同時間,正因為存在限制所以自我能夠行動,這就是「無限性」(infinity)(因此可見Anstoβ具有雙重含義︰阻礙或刺激)。

 

這揭示了自我設定的原初行動的面貌,最初它似乎是循環的,但正如我們已經看到,費希特並沒有將整個世界都縮進一個純粹的、絕對存在的自我。費希特所做的不是從無中生有創造出整個世界,而是發現自我的行動——即去發現自我有自身的限制、界限,透過感覺,自我發現自己的有限性。通過同一個行動,即限制同時作為阻礙和刺激,這個行動引發了創造︰自我只能根據它這個行動形式去構成自己。

 

在這個精確的意義上,費希特是眾多關注人類有限性的思想家的先行者,但在費希特那裡,有限性不僅僅意味作為人類,或者說作為自我是有限的。對於費希特而言,限制同時作為刺激。並非我們是有限的,除此之外我們還是能夠繼續行動;而是我們能夠行動,正因為我們是有限的。

 

(下回分解:謝林:同一哲學 - EP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