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19歲少年猝死 疑遭誘騙8個月內賣血16次 家屬拒開棺鑒定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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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15日,家住山西忻州市靜樂縣的19歲少年趙偉在家中突然去世。其父在整理遺物時,發現兒子在去世前8個月內疑似連續被抽血漿多達16次,最短的「賣血」只隔了12天,每次可獲260元至300元(人民幣,下同)不等的費用。趙偉離世10天前曾到醫院檢查,結果顯示為重度貧血,疑出現造血功能障礙。
家屬認為,血漿站需對趙偉的意外離世負責。
3月18日,涉事血漿站忻州天壇生物單採血漿有限公司回應稱,趙偉符合抽採血漿要求,公司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工作,如有異議,家屬可循法律途徑解決事件。

《新黃河》報道,今年1月初,趙偉外出打工回家後感到不適,自稱患上感冒,但一連幾天在家中吃飯、睡覺都很正常。1月15日,趙偉突然渾身無力,沒有下床,中午需臥床吃飯,甚至無力說話,隨後更昏迷不醒。惟醫生趕到現場時,趙偉已無生命體征。當天家屬將其安葬。

次日,趙偉父親在整理兒子遺物時,在床墊下發現一沓票據,記錄了2023年趙偉被抽採血漿的情況。從2023年5月到2023年12月,共8個多月內,趙偉被抽血漿的次數至少有16次。

另有一張當地醫院的入院證顯示,趙偉曾於1月5日到靜樂縣人民醫院就醫,診斷顯示其全血細胞減少,重度貧血,出現心悸現象,懷疑有再生障礙性貧血。

趙父表示,通過多方了解,他們才知道兒子去世前經常「獻血」。趙偉生前被數次送往「忻州血漿站」,以單次260元至300元不等的報酬抽採血漿。有關單據顯示,兩次抽採血漿的最短記錄僅有12天,趙偉曾一個月內被3次採集血漿。

據介紹,「血漿站」不同於獻血站,單採血漿站是由血液製品生產單位設置。所謂「單採血漿」,是將抽出的人血經離心機分離,取走血漿後再把紅細胞回輸給抽血者。

趙父表示,據聊天記錄顯示,兒子自2023年5月通過一名呂姓男子接觸到血漿站,平均每個月抽2次血漿,除了每次可獲「報酬」,對方更提供「車接車送」的服務。他又稱,血漿站屬於「拉人頭」宣傳,「拉一個給100元。他們通過這種方式誘騙這些剛入社會的孩子頻繁『賣血』,導致我兒子長時間高頻率抽血,造成血液再生功能疾病最後導致死亡,必須為此負責」。

2021年9月2日,國家衛健委辦公廳發布《獻血漿者須知(2021年版)》。其中提到,獻血漿者只接受單採血漿機採集血漿,拒絕手工操作採集血漿。兩次獻血漿間隔不得少於14天,一年內累計獻血漿次數不得超過24次。每次獻血漿量不得超過600克(含抗凝劑)。目前,中國無相關規定要求採集血漿必須無償。

前述提到的「忻州血漿站」,全稱為忻州天壇生物單採血漿有限公司。公開資料顯示,該公司經營範圍為:在單採許可證核定區域範圍內單採血漿(血液製品生產用人血漿及乙肝特異性免疫血漿製備與採集),控股股東為成都蓉生藥業有限責任公司。

3月18日,忻州天壇生物單掙血漿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稱,公司關於血漿的抽採等方面均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和標準進行,獻血者在抽採血漿前都會按照國家規定和標準檢查。至於前述提到「拉人頭」宣傳一事,該工作人員並未予以正面回應,其稱按照血漿站的規定,確實有部門負責下鄉宣傳。

忻州市忻府區衛健委相關負責人回應稱,尚不能確認趙偉的死亡與採血漿之間有關,需要專門機構進行醫學損害鑒定或司法鑒定,來劃分責任,但趙偉的父母沒有同意鑒定。

家屬認為,血漿站需對趙偉的意外離世負責,因為當地講究入土為安。《荔枝新聞》報道,趙父表示「入了土再弄出來心裏很難受,如果實在走那一步,該咋辦就咋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