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仔斥資4800元學聊天技巧追囡 被請食檸檬後怒告中介 法院咁判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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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賢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一宗服務合同糾紛案件,案中男子李某性格內向靦腆,到了適婚年齡仍是「A0」,沒有戀愛經驗。某日,他在網上發現中介介紹「代聊追女仔」的服務,於是斥資4800元(人民幣.下同)購買會員。詎料半個月後,他遭到心上人拒絕,於是憤而訴至法院,要求中介退款。

案情指,2023年11月,李某通過某網絡購物平台在被告店鋪選中「心理咨詢戀愛婚姻咨詢情感咨詢私人,訂製情感導師專屬方案-戀愛服務」訂單,並支付49元。當日,工作人員杜某與李某通過微信取得聯繫。據介紹,李某會向杜某提供與女生交往的情況,包括微信聊天內容、約會情況等,杜某再向其提出如何溝通及交往的相應建議,並根據其要求及回覆情況,制定微信聊天語句內容。

當日下午,杜某向李某表示,對於社交直覺,女生心理的把控,不僅要明白怎麼聊,更要明白為什麼要這樣聊,只有明白底層邏輯才能真正去獨立溝通。故此,杜某介紹了「一對一私人訂製套餐」,內容為「私人訂製方案、情商提升、兩性心理剖析、實時聊天指導、原生家庭、全程跟蹤指導、針對性課程輔助、約會方案制定、形象改造和提升、關係升溫、引導投資、吵架矛盾處理、高情商溝通技巧、長期關係維護、分離第三者、預防出軌、跟蹤服務」。

李某選擇了為期一個月的套餐,並向杜某轉帳4800元。隨後,杜某以另一微信號向李某教授,包括利用微信朋友圈建立個人形象、與女生的溝通、贈送小禮物及微信聊天技巧等。在指導之下,李某開始在微信上與女子程某聊天。可是一周後,李某想約程某見面,但被對方拒絕,於是以沒有可能追求程某為由,向杜某表明不再接受服務,並要求退款。但杜某拒絕該請求,雙方協商退款事宜一直未果,李遂將杜起訴至法院。

法院表示,案中原告向被告購買的49元、4800元戀愛指導服務,所簽訂的服務合同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應屬有效,均應恪守履行。原告作為一名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購買被告服務行為應持有基本的理性認識。原告以未與程某建立戀愛關係為由主張被告欺詐,在未提供被告承諾購買4800元服務可保證建立戀愛關係的情形下,事實依據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而根據履約情況,被告應根據套餐服務明細的內容向原告提供服務。但在實際履行過程中,被告主要服務體現在微信溝通上,且相關的戀愛指導服務也因原告的中止未予以提供,包括其他套餐內容的服務,也存在未實際提供的情形。綜合考量涉案服務合同性質、被告履行內容、履行質量、履行方式等因素後,法院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酌定被告應退還原告服務費2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