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6老人修橋造福鄉里卻成 「失信人」 地方政府稱工程未立項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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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古藺縣二郎鎮鐵橋村的6位老人——退休工人趙永貴、老農楊發政、李先輝、安美蛟、甘宗良、王國維因帶頭修通了進村的平板公路橋,解決了村民出行難題。
然而,修橋工程款始終未能付清,雖然趙永貴等稱當地政府曾承諾要出資,但政府則稱工程沒有立項而不願負擔費用,結果六人被施工方告上法庭。
最終,古藺縣人民法院判決趙永貴等6人敗訴,並發出《限制消費令》《申報財產令》。這意味著在當地山鄉修橋補路,被村民擁戴的6人,成了失信被執行人。

當地鐵索橋已經使用二百多年。(紅星新聞)

位於普應山的古藺縣二郎鎮鐵橋村,就因山腳一鐵索橋而得名。據當地老人介紹,鐵索橋修建於200多年前,但由於沒有公路橋樑,汽車無法開行。

2006年,鐵索橋被當地政府列為危橋,禁止行人通行。後來,當地煤廠修了一道漫水橋,每年最多只有三個月露出水面,其餘時間都淹沒水中,無法供村民生產生活通行使用。

78歲的趙永貴是土生土長的鐵橋村人,他和老伴安美英從外地回鄉後,希望能為父老鄉親們做點事情。2016年,修橋心切的趙永貴決定動員群眾的力量,取得政府支持,早日修通公路橋。

趙永貴通過測算,修一座高13米、長51米、寬5米的鋼筋混凝土平板橋,大約需要61萬元。

修橋人(左起):楊發政、安美蛟、甘宗良、趙永貴、李先輝在鐵橋村大橋留影。(紅星新聞)

趙永貴決定個人帶頭捐款12000元,再墊資50000元。此後,很快捐資人數超千人,捐集資金共計173195元。另二郎鎮政府、鐵橋村委、東新鎮政府、二郎電廠等單位也捐資1-5萬元不等。資金到位後,趙永貴又聯合鐵橋村一組村民李先輝、楊發政、安美蛟、甘宗良、王國維,6人共同主持修橋工作。

2016年5月12日,以鐵橋村支書程良志為組長,姚家村支書楊澤森、水泉村支書安美慶、鐵橋村副主任陳萬猛為副組長的「二郎鎮鐵橋村大橋建設領導小組」成立,文書上加蓋了鐵橋村村民委員會公章。

「曾有鎮領導表示只要我們自己集資達到30萬,不足部分鎮政府想辦法補足。」趙永貴回憶說。但大橋建設工程具體組成人員中,以上三個村和二郎鎮政府卻無人在列。

2016年6月10日,六人之一的楊發政作為代表,與古藺縣太平鎮平豐村村民李葉簽訂了《工程承包協定》,約定「包工包料修建長51米、寬5米的C25標號鋼筋混凝土橋」,大橋固定單價488800元,另外補助李葉400方沙。雙方同時約定了付款方式和違約責任。

圖中可見建成後的大橋。(紅星新聞)

2016年10月,大橋主體建成,設計載重30噸,2017年元月份,舉行了隆重的「建橋慶功典禮」,二郎鎮相關負責人出席並講話。

然而,工程完工了,就需按合同支付尾款,但後續資金卻遲遲不到位。六人和施工方李葉多次找二郎鎮政府、鐵橋村,但時間一拖再拖,遲遲得不到解決。

2018年10月24日,施工方李葉將趙永貴等六人訴至法院,要求支付二郎鎮鐵橋村大橋建設工程款296160元並支付利息等。

趙永貴、李先輝、安美蛟、甘宗良、楊發政,背後是他們主持修通的「鐵橋村大橋」。

對於有鎮領導承諾給予補助卻一直無法兌現的事,趙永貴耿耿於懷。不過趙永貴也坦言:鎮上領導的承諾一無字據,二無錄音。

2019年2月20日,古藺縣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決:被告趙永貴、楊發政、李先輝、安美蛟、甘宗良、王國維於判決生效十日內,支付原告李葉工程款223400元及相關利息。二郎鎮、鐵索橋村委會無需承擔責任。

趙永貴等六人之後接到法院的執行裁定書,裁定凍結趙永貴在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的存款225400元,凍結期限為12個月,目前已被強制執行扣劃67566.84元。

64歲的李先輝也收到司法裁定書,古藺縣人民法院裁定查封被執行人李先輝三頭牛,查封期限為兩年。甘宗良的老伴鄧登芬上半年摔斷左腿,兒子匯來2000元錢治傷,被法院扣劃執行。

「鎮上相關報告已經打到縣上,正在想辦法幫他們解決問題。畢竟鎮上也沒錢。」二郎鎮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員肯定趙永貴等帶頭修通大橋是件好事情,但「這是由於他們在該橋沒有納入財政計劃前,個人行為、民間集資不足造成的。」

(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