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高中生竊上億條個人資料售賣 獲刑3年半懺悔:做個普通人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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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信宜一名現年18歲的高中生劉某,自學編程技術並研發黑客軟件,利用網站註冊漏洞盜取上億條個人資料,在境內外網絡上公開售賣,獲利近2萬元,今年4月被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並處3000元罰款。
劉某近日在看守所接受傳媒訪問時懺悔表示,相比做一個特別的人,「可能還是做普通人比較好」。

劉姓高中生被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示意圖/視覺中國)

警方調查發現,劉某是一名高中理科生,家庭條件優越,從小就對電腦十分感興趣,經常利用節假日自學電腦技術,還通過翻牆軟件瀏覽境外網站「取經」,其父母因為工作繁忙,以為劉某只是玩電腦,所以持放任態度。到高中階段,劉某已掌握獨立編寫軟件程式的能力。

據劉某交代,從2017年下半年開始,其在各大討論區看到查詢網絡用戶個人資料的方法,就想到透過自己學到的技術獲取他人的個人資料。他編寫出能批量獲取用戶資料的軟件,租用資料庫儲存竊取的資料,並在境外租用10多部伺服器,用1個月非法獲取上億條公民個人資料,全部儲存於自己的資料庫中。

此後,劉某在境內網絡建立起微信、QQ群組,在境外使用Telegram等聊天工具,自助編寫資料查詢機械人,以月費形式向他人兜售資料庫查詢服務,並在境外以比特幣為交易貨幣販賣資料庫長達兩個月,總共獲利近2萬元。後來劉某因擔心警方發現,將資料庫封存不再售賣。

案發後參加高考落榜

承辦檢察官指出,該案數據總量大,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料精準,危害公民個人資料安全和國家數據資訊安全,應當對劉某批捕。但劉某案發後正逢高考,在偵查環節警方對其採取「取保候審」措施並准許其參加高考,然而劉某還是落榜。

劉某在看守所表示,他沒有什麼朋友,平時聊的多數是網友,從未見過面,父親是他唯一的傾訴對象。「我對歷史和宗教很感興趣,但有些話題不知道怎麼和別人聊。父親會靜靜聽我說,儘管大多數時候他也搭不上甚麼話。」他又表示,相比做一個特別的人,「可能還是做普通人比較好」。

(中國青年報、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