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肉」的士司機跨年夜遭女乘客強吻 獲15元「安慰費」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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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名長相俊俏的30歲男的士司機,跨年夜突遭後座女性乘客強吻。女乘客事後除了向他支付車資以外,還多付了15元(人民幣.下同)的「安慰費」。但受害司機表示,15元的精神損失費並不對等。
事件引發網民熱議,不少人認為男司機遭受性騷擾。對此,有律師指出,女乘客行為確實構成性騷擾,但也有律師認為,男司機做出阻擋的動作時,如果不知道女乘客要做甚麼,還無法說這是性騷擾。

2020年12月31日晚,四川江油的士司機孫先生搭載一名中年女乘客到達目的地後,遭到女乘客強吻。車Cam畫面顯示,女乘客從後座拿出紙鈔遞給孫先生,隨後將身子湊向前,用手扶住孫先生的臉頰,一面將他的頭扭向自己,一面將臉湊上去。孫先生極力迴避,才躲過一劫,女乘客悻悻然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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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先生向內媒憶述當晚的情況,稱這名女乘客上車後不久,就開始索要他的電話號碼和微信,但他沒有給。「到了目的地後,車費只有5元,她給了20元。我把錢拿到準備找她錢,結果她就掰我腦袋,然後她就開始親我。」

孫先生介紹,由於他一直用手在阻擋,女乘客並沒有親吻到他,「我看清楚那女的了,30歲左右,而且肯定沒有喝酒。」而女乘客多給的15元精神損失費,對30歲的他來說並不對等。

事件曝光後引發網民熱議,有網民認為女乘客的行為對司機構成了性騷擾:

「這要是男乘客強吻女司機,最少關15天吧」
「在這疫情的大環境下,這女的怕不是有毛病?」
「15元對30歲不對等?那加150是不是對等了?司機想表達是錢給少了還是被侵犯了」
「按照法律規定來吧,性騷擾跑不了」

受害男司機。(紅星新聞)

四川太白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培鳳認為,這名女乘客在未經司機同意的情況下強吻對方,並且還給了15元,這是一個猥褻他人的行為,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4條,可以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更嚴重的可能構成猥褻罪,法律後果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不過,四川蜀仁律師事務所律師姜波則認為,男司機做出阻擋的動作時,如果不知道女乘客要做甚麼,還無法說這是性騷擾。「男性來說,性騷擾和猥褻普遍要求要高於女性,這是基礎價值判斷」。如果男司機明確意識到女乘客要強吻他,並做出相應的抗拒動作,而最後還是被女乘客強吻了,在這種情況下,就可以認為是對男司機構成性騷擾。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