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傳「殺死癌細胞僅需10天」 深圳老闆詐騙200餘萬判囚14年
據《南方都市報》,深圳一家公司號稱「殺死癌細胞僅需10天,效果看得見」,導致9名患者被騙治療費208萬餘元(人民幣,下同),該公司實際經營人劉某被深圳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7萬元,責令其退賠全部被害人錢款共計2084374元。
據報道,深圳龍崗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某系深圳市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實際經營人。該公司成立於2020年2月,主營業務為使用紅外理療儀器、元素液、鈣強化營養液等對客戶進行人體亞健康管理。
從2021年9月開始,被告人劉某在該公司及其本人未取得醫療及醫師資質的情況下,給公司掛上「健康中國2030推行專業委員會癌症康復中心」牌子,又通過短影音平台接收各種癌症晚期患者,聲稱所使用的「癌細胞清理艙」「癌細胞消滅儀」「血液淨化艙」等儀器設備具有明顯療效,且「康復中心」能夠制定科學綜合的、綠色無副作用的治療方案,能夠運用「硼中子俘獲法」「射頻消融癌細胞法」「光能精準理療法」「血液癌細胞清理法」等方法治療癌症,甚至宣稱「攻破癌症再現奇蹟,殺死癌細胞僅需10天,效果看得見」。
實際上,該公司提供的儀器、理療服務及產品均無法治療癌症,相關資料顯示,被告人所使用的「銀負離子血液養護艙」「癌細胞清除艙」「加速照射器」等均主要應用於亞健康人群的血液淨化、養護和變異細胞清理、輔助康復調理。
庭審中,被告人劉某亦供述其提供的服務僅是健康調理。在治療的過程中,被害人反映治療效果不好,劉某卻隱瞞其儀器設備並不能治療癌症的事實,而對客戶謊稱當下的反應正是好轉的徵象,欺騙被害人繼續治療、調理直至癌症好轉、康復,甚至告訴被害人及家屬在療程治療後無需前往醫院檢查,療程完成後,指標就會往好的方向發展。
重病患者們抱着一線希望,在付出數萬元甚至數十萬元後,病情不僅未見好轉,多數反而更加惡化,「我來你們癌症康復中心是想把肺癌治好,不是耗時間的,你光按時間收錢,沒有把我的病治好。」其中,被害人「曾姐」於「治療」期間去世。
被害人認為治療沒有效果,紛紛要求被告人劉某遵守承諾退還治療費,「我不找你退還能找誰呀?我沒錢去治病了,我的錢全部搞在你這裏了呀!」「你什麼時候能把錢給我?我也要救命的,你欠我70多萬,這一次找你只要10萬塊你都不給!」但劉某始終以種種藉口拒絕退款。
2024年1月,劉某被民警拘捕。經查,劉某先後騙取9名癌症患者治療費共計2084374元,其中被害人劉某高達799624元。
龍崗法院經過審理,認定被告人劉某的行為構成詐騙罪,依法作出如下判決:被告人劉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聲稱其公司能夠治療癌症,並承諾無效可以退款,騙取多名患者的治療費,數額特別巨大。近日,深圳龍崗區人民法院審結該案,依法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七萬元;責令其退賠全部被害人錢款共計2084374元。該案判決已生效。
經辦法官指出,本案中,被告人劉某利用患者對生命的渴望實施詐騙,不僅騙取錢財,更導致多名患者延誤正規治療,行為惡劣,突破法律底線,應當嚴懲。
法官提醒,中國抗癌藥物均需經過國家藥監局審批,任何宣稱「祖傳秘方」「特效藥」的產品均涉嫌違法,任何宣稱「殺死癌細胞僅需10天」「攻破癌症再現奇蹟」等誇大藥品或儀器功效的口號均為虛假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