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農婦怒罵法官「沒良心」被罰10萬惹議 法院終道歉退還罰款

撰文:許祺安
出版:更新:

山東省臨沂市一農婦因不服丈夫案件的判決,指責法官「沒良心」,被罰款10萬元(人民幣,下同)並拘留15天,引起輿論質疑處罰過重。當地法院通報,事件中的適用法律錯誤,向當事人道歉並退還罰款,並追究相關人士責任。

山東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9月19日發布情況通報稱,法院針對網帖反映「山東臨沂一法院作出十萬元罰款,適用法律錯誤」事件啟動核查工作。經審查,在對楊姓女子處以拘留處罰決定的同時,又對她作出罰款的處罰決定,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適用法律錯誤,須予以糾正。

山東省臨沂市一農婦因不服丈夫案件的判決,指責法官「沒良心」,被罰款10萬元(人民幣,下同,)並拘留15天。

經開區法院已撤銷對楊姓女子的罰款決定,將10萬元罰款及利息退還,並向當事人誠懇道歉。同時將繼續深入調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經開區法院已撤銷對楊姓女子的罰款決定,將10萬元罰款及利息退還,並向當事人誠懇道歉。同時將繼續深入調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據此前報道,臨沂市55歲農婦楊寶花今年6月收到一份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楊寶花的丈夫為原告)後,不服判決,到臨沂經濟開發區法院執行大廳找法官理論,與法官發生言語衝突。當天,楊寶花收到了10萬元法院罰單,同時被拘留15日。

楊寶花承認自己當時「因情緒激動,所以嗓門大,擾亂了治安」, 也說了「誰這麼判決,誰就沒有良心」,但否認當天「侮辱、謾罵」了法官。

楊寶花稱,她在執行大廳表達不滿後,被數名法警帶走。當天,臨沂經開區法院對楊寶花作出罰款決定書和拘留決定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