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酒後坐車頭 邊睡覺邊用「智駕神器」開車20分鐘獲刑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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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是駕駛鐵律,然而隨著智能駕駛技術的快速發展,部分司機心存僥幸,利用「智駕神器」繞過系統限制。近日,浙江杭州一名男子因酒後使用智能輔助駕駛系統駕車,在主駕駛位無人狀態下行駛20分鐘,被臨平區檢察院以危險駕駛罪提起公訴,最終獲刑。

9月13日凌晨2時許,杭州警方接到群眾報警,稱一輛打著雙閃燈的小客車停在道路中央,阻礙交通。檢查發現,主駕駛位空無一人,副駕駛座上的男子王某某正在酣睡,車內中控台顯示「報警」提示。路面監控顯示,王某某於9月13日零點31分駕車進入某小區,1點17分離開時已挪至副駕駛位。從1點17分至1點38分,車輛在無人駕駛的情況下行駛約20分鐘,直至自行停下,所幸未引發事故。

監控畫面顯示,主駕駛位空無一人,副駕駛座上的男子王某某正在酣睡。(臨平檢察)

經檢測,王某某血液乙醇含量達114.5mg/100ml,屬醉酒駕駛。他承認9月12日晚至次日凌晨與朋友聚餐飲酒,抱著僥幸心理啟用車輛的智能駕駛系統。

王某某的車輛為今年5月購買,搭載2級智能輔助駕駛系統。該系統要求司機雙手保持在方向盤上,若超過2分鐘離手,系統會提示接管,否則降速退出。然而,王某某通過加裝「智駕神器」配件,欺騙系統誤以為雙手未離開方向盤,使車輛持續無人駕駛。

內媒調查發現,這類「智駕神器」在電商平台公開售賣,價格低廉,安裝簡單。商家宣稱安裝後可實現雙手離開方向盤的智能駕駛,甚至在擁擠城區也「無需操作」。一名商家更直言,「除了睡覺,都沒問題」。

不少商家正在售賣所謂「智駕神器」等商品。(影片截圖)
商家提供的駕駛體驗影片。(影片截圖)

根據《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GB/T40429-2021),2級駕駛自動化系統要求司機與系統共同執行駕駛任務,司機需時刻監控並適時操作。檢察機關認為,王某某醉酒狀態下使用智能駕駛系統,且未履行監管職責,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構成危險駕駛罪。

9月17日,臨平區檢察院對王某某提起公訴。考慮到他2024年7月曾因酒駕被行政處罰,9月19日,法院判處其拘役一個月十五日,並罰款4000元人民幣。這是臨平區檢察院首次辦理此類案件。

臨平區檢察院表示,將聯合相關部門加強技術和市場監管,規範「智駕神器」的生產與銷售,並加大普法宣傳力度。檢察官強調,2級智能駕駛需人機共駕,司機是安全第一責任人。使用「智駕神器」不僅干擾系統安全功能,還可能引發嚴重交通事故,相關生產、銷售和使用者均可能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