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男性侵8名女子包括幼女 犯組織賣淫、詐騙販毒等罪行已伏法

撰文:盛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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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媒 《現代快報》報道,據安徽省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消息,宣城一95後男子沈某因強姦多名未成年女性,其中含5名幼女,同時利用未成年人長期實施尋釁滋事、聚眾鬥毆、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10月30日已被執行死刑。

法院佈告顯示,沈某1995年11月出生,以提供人身保護、幫助化解矛盾和談戀愛等為由,先後強姦、姦淫8名未成年女性,其中幼女5名。

沈某以提供食宿、帶領吃喝玩樂、幫助解決糾紛為手段,先後籠絡40餘名未成年人和社會青年,利用未成年人長期實施尋釁滋事、聚眾鬥毆、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逞強鬥狠;誘騙19名未成年女性及1名成年女性從事賣淫活動。

安徽省宣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現代快報)

在涇縣城區未成年人群體中樹立威名,逐漸形成了以沈某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該惡勢力犯罪集團利用未成年人實施犯罪,侵害未成年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危害涇縣城區校園安全,破壞當地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

沈某宣城市中院依照刑法相關規定,對罪犯沈某以強姦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與所犯組織賣淫罪、尋釁滋事罪、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詐騙罪、販賣毒品罪、聚眾鬥毆罪所判處的刑罰並罰,決定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佈告。(現代快報)

沈某上訴,經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案件已經最高人民法院覆核,裁定核准判處沈某死刑。2025年10月30日,沈某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據報道,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最高可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