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手電梯食人 黑龍江6歲童商場慘遭夾腳截趾 家屬索償40萬遭拒
4個多月前,黑龍江嫩江市6歲男童航航(化名)在嫩江市時代廣場乘搭扶手電梯時,右腳5隻腳趾被捲入梳齒板,最終大拇指需截肢。
航航母親高女士表示,兒子至今無法正常行走,「走幾步就疼得厲害」,且腳趾第二關節以上永久缺失。家屬質疑電梯安全缺陷並索償40萬元(人民幣,下同),但商場與監管部門指電梯檢驗合格,雙方協商陷入僵局。
《紅星新聞》報道,事發於今年7月12日,監控畫面顯示,航航與同伴乘坐上行扶手電梯時,右腳前掌瞬間被捲入梳齒板,5隻腳趾均遭夾住,現場一名白衣女子立即按下緊急按鈕,制停扶手電梯。
事後,高女士從兩位孩子的口中得知,事發時商場未及時報警,反而自行用工具嘗試撬開扶手電梯。家人和消防員都是航航的同伴致電通知才到場。現場的消防員稱,涉事扶手電梯的螺絲扣生鏽,導致「鏽死了」、「電梯變形」,最終需由消防員拆卸扶手電梯後,才救出航航。
高女士事後取走涉事梳齒板,稱其「歪斜且掉齒」,質疑電梯安全維護不足,她向商場索賠40萬元,涵蓋後續美容治療及復健費用,但協商4個月未果。目前,航航先後於黑龍江及北京多間醫院治療,診斷報告顯示其右足第一足趾不完全離斷、創面組織「碾搓嚴重」,最終在北京積水潭醫院接受肢體擴創術。高女士最新更新的動態影片可見航航步行時明顯跛腳,且因腳趾關節直接觸地,難以長時間行走。
嫩江市市場監管局11月回應指,接獲通報後檢查涉事電梯,稱其「檢驗合格、維保記錄完整」,事發後未發現掉齒情況,並強調「電梯在整改前提下不能判定不合格」。對此,高女士無法接受,表示將繼續為孩子追討公道。
對於「扶梯傷人」後應該由誰來擔責,有內地律師指出,公共場所管理者對扶手電梯負有安全保障義務,若未設置警示標識或延誤救援,需承擔賠償責任;若能證明扶手電梯正常維護、警示到位且救援及時,責任可減輕甚至免責;若經鑑定是扶手電梯設計缺陷或品質問題,廣場先擔責後可向扶手電梯生產商、維保單位追償。且6歲兒童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據規定,監護人負有監護義務。
同時建議家長遇類似事件時,應立即保存現場證據、醫療記錄等關鍵資料,若協商無果可透過訴訟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