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初中生扶婦人被索賠22萬網民質疑碰瓷 家長:孩子不敢再做好事
近日,福建莆田一起「扶人反被索賠」事件再度引爆「扶不扶」爭議。兩名初中女生好心扶起一名從單車摔倒的婦人,卻被交警認定負次要責任,婦人隨後提起民事訴訟,索賠逾22萬元(人民幣.下同)。事件曝光後,網民怒批「善意被懲罰」,家長更指孩子已留下嚴重心理陰影,「以後再也不敢做好事」。
據《中安在線》等媒體報道,事故發生於2025年3月15日下午,福建莆田城廂區一村道轉彎處。女子朱雨虹騎單車時,為避讓路口駛出的白色轎車,身體向右傾斜、重心不穩,自行摔倒。閉路電視畫面清楚顯示,摔倒過程無任何外部碰撞。
此時,兩名初中女生(其中一人王子晴駕駛電動單車載另一人朱佳媛)從側向路口駛出,目睹倒地情況後短暫猶豫,最終停車上前,將女子扶起並移開單車。
事後,朱雨虹堅稱自己是被兩名女生騎行的電動單車「嚇到」才失控摔倒。交警調查後定性為「無接觸交通事故」:朱雨虹負主要責任(未注意路況、處置不當);駕駛的王子晴負次要責任(未滿16周歲違規駕駛、轉彎未禮讓直行車輛);乘車的朱佳媛無責。
女子據此向法院起訴索賠224,307.73元,項目包括住院12天醫療費、多次門診及藥費、護理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傷殘鑑定尚未出爐)。其中一名女生母親鄭女士接受採訪時表示,女兒原本只是出於「學雷鋒、做好事」的純粹善意,卻換來巨額索賠與追責,「孩子現在心理壓力極大,已產生嚴重陰影,以後看到類似情況肯定不敢上前」。
事件2月19日登上熱搜,網友議論紛紛。多數人質疑次責認定邏輯,認為「老人自己摔倒,孩子扶起怎麼還要背鍋?」、「這是碰瓷吧,以後誰還敢扶?」;也有人指出,女生違規騎行確有過錯,但與摔倒的因果關係需嚴格證明,「索賠22萬也太離譜了,獅子大開口」;更有聲音呼籲公布完整監控與責任認定書,讓公眾看清事實。
律師分析指出,交通事故認定書僅為證據之一,法院可獨立審查事實與因果關係。若證實摔倒與女生騎行無直接因果(或因果力極小),次責認定可能不被採信;但若女生騎行速度、距離等客觀因素確實造成驚嚇,則可能按《民法典》侵權責任編,按份承擔責任。案件已排定於2026年2月26日上午在莆田市靈川法庭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