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假期刊收錢發表論文斂財2800萬 四川警方掀黑色產業鏈13人獲刑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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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在「學術期刊」上發表的論文被認定為偽造,背後竟隱藏一條橫跨多省的非法經營鏈條。
5月13日,四川雅安市公安局公布,由該局偵辦的「2024.4.23非法經營案」近日塵埃落定,主犯吳某及其犯罪團夥「借殼」高校期刊,在全國範圍內招攬急需職稱晉升的受害者,收取高額「版面費」後印製假期刊。吳某犯非法經營罪成獲緩刑3年半,其餘12名犯罪團夥成員分別受到相應法律處罰。

假期刊倉庫。(雅安公安)

雅安市公安局介紹,2024年4月,醫療工作者郭某為晉升職稱急需發表醫學論文,遂輕信他人可走內部快速通道代辦論文發表,先後向涉案疑犯轉賬16500元,隨後收到一本印有其論文的學術期刊。當郭某持期刊申報職稱時,卻被認定論文及期刊均為偽造,她聯繫正規期刊編輯部後,獲對方確認從未刊發過相關文章。

警方接報後展開初步核查,發現涉案期刊印製精良、外觀與正規刊物幾乎無差別,但刊發的論文均未經過學術審核,在沒有期刊發行許可的情況下,自行偽造論文內容、印刷假期刊,以收取高額「版面費」為手段大肆斂財。

辦案民警研判,這並非單一詐騙個案,背後暗藏組織嚴密、跨區域作案的非法經營團夥,隨即成立專案組徹查。

涉案人員落網。(雅安公安)

由於涉案人員分散多地、作案手法隱蔽、資金往來多借用親友賬戶流轉,偵查難度極大。專案組運用現代偵查技術與信息化研判手段,梳理核查30餘萬條轉賬數據、3萬餘條物流信息,輾轉多省調查,逐步摸清以吳某為首、覆蓋多省的非法經營犯罪團夥的組織架構、作案流程、資金流轉模式和人員聯絡方式。

該團夥分工明確,專人負責在網上招攬有職稱論文發表需求的「客戶」、編輯排版偽造論文、假冒正規期刊刊名刊號印刷、快遞郵寄交付,形成一條「招攬客戶—收取版面費—偽造論文—印刷假刊—郵寄送達」的完整黑色產業鏈。

涉案資金。(雅安公安)

經查,2021年2月起,吳某通過發展下級代理的方式,與有醫療、教育等職稱晉升需求、需要在期刊上發表論文的「作者」聯繫,收取每人數千至數萬元不等的「版面費」。

吳某名下雖註冊文化公司,卻無出版物出版、發行資質。2021年12月,吳某以其文化公司名義,與某大學期刊雜誌社簽署一份協議。該協議僅針對某會議內容的收集、整理,明確不包含出版、印刷、發行業務。然而,吳某及其團夥將收到的「論文」進行編輯排版,然後冒用該雜誌社的全部標識,非法出版發行假學術期刊。印刷後再快遞郵寄給下級代理或直接寄給「作者」。

犯罪團夥印製假期刊斂財。(雅安公安)

經查,自2021年2月至2024年案發,吳某及犯罪團夥非法經營數額共計2837.1萬元,扣除部分未實際收取的版面費及約3年6個月的經營成本後,其違法所得高達2605.6萬元。

2024年6月,警方在多省同步收網,拘捕13名涉案疑犯,現場查扣9000餘冊非法經營期刊,同時扣押涉案資金2300餘萬元,以及其他作案設備、客戶台賬、排版文件等大量關鍵證據。

涉案人員落網。(雅安公安)

由於查扣的9000餘冊非法經營期刊中真假混雜,辦案人員既要逐本翻閱核查出版物版式、版權信息、刊期編號,又要對照國家正規出版物備案名錄逐一比對甄別,細致篩查有無偽造刊號、私自印刷、非法刊印等違規情形,固定犯罪證據。

2025年12月,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主犯吳某因犯非法經營罪、情節特別嚴重,鑑於其歸案後如實供述、自願認罪認罰,被判囚2年半,緩刑3年半,並罰款。其餘12名團夥成員也分別受到相應法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