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學生抽腦脊液檢查 2年後揭醫療報告造假 醫生違規院方致歉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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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女大學生小王在三甲醫院中山大學附屬第五醫院(簡稱「中山五院」)住院期間抽腦脊液做抗體檢查,直至2年後赴深圳求診,才發現當初的檢查報告是偽造,真實樣本從未送抵檢驗機構。
造假者梁某因偽造6名患者的醫療報告,此前已獲刑,並供稱報告結果全憑「盲猜」。中山五院回應稱,涉事醫生存在私自推薦外送檢測的違規行為,院方已嚴肅處理。

《南方都市報》報道,2023年7月,19歲的小王因突發疾病到位於珠海香洲區的中山五院神經內科就診。住院期間,住院部的蔡醫生為她做腰椎穿刺術,提取腦脊液樣本,在醫生的介紹下,小王將樣本交給一位自稱來自「廣州華銀醫學檢驗中心有限公司」的梁先生,家屬支付了5318元檢測費。

小王的病情一直未痊癒。2025年8月24日,小王前往深圳某醫院求診,但接診醫生核對其2023年的「腦脊液檢查報告」時,發現報告存在多處信息不符,對報告的準確性存疑,要求她重新提供原始報告核對。

小王收集的證據資料。(南方都市報)

隨後,家屬多次聯繫梁先生要求提供檢測報告原件,但對方以離職、資料缺失為由推脫。家屬只好聯繫廣州華銀醫學檢驗中心有限公司,卻獲回覆稱從未收過小王的腦脊液樣本,也從未出具過相關檢測報告。

2025年8月26日,家屬向珠海市香洲區朝陽派出所報案。同年9月初,家屬在中山五院複印治療期間的全部病歷時,發現包括「腦脊液檢查報告」在內的3項外送檢測報告,均未歸入病歷存檔。

小王認為,中山五院作為診療主體,對合作機構資質及流程負有監管責任,醫院應當退還檢測費用並重新評判診療方案是否正確,虛假報告是否造成延誤治療等問題。

家屬與梁先生的聊天紀錄。(南方都市報)
小王及家屬已報警。(南方都市報)

曾偽造多份報告 造假者獲刑

2026年初,涉事的梁先生承認偽造了小王的醫療檢測報告。他表示,自己曾是廣州華銀醫學檢測公司珠海外判業務員,小王的樣本確實未交回公司。因偽造6名患者的檢測報告,他以詐騙罪獲刑,半年前剛出獄。

談及偽造原因,他歸結為三點:一是唯利是圖;二是認為檢測報告在治療中僅起輔助作用;三是自認為了解患者病情,「接觸過很多患者,做報告大概率就是那個結果,就偽造了一個」。

廣州華銀檢測機構法務龐女士稱,梁先生亦非公司的工作人員,她不清楚對方手中為何持有華銀的相關資料,且可以在醫院以華銀名義開展業務。至於華銀是否與中山五院有合作協議,龐女士稱需要核實。

家屬在12345平台投訴。(南方都市報)

珠海衛健局介入調查

珠海市衛健局出具的《處理意見書》提到,小王送檢的脫髓鞘抗體檢測,均需外送相關檢驗機構檢測,而廣州華銀醫學檢驗中心具備國家認證。惟醫院無法預料會出現虛假報告,也無技術能力鑑定報告真偽,即使各患者的檢測項目相同,院方也會根據價格、時效等因素綜合考慮,送到不同的檢驗機構。

《意見書》提到,醫院當時使用的藥物治療對於病情具有普適性,治療也有效,對於患者的治療未造成實質性的影響。至於外送的檢測結果僅在病歷中記載,未存檔紙質版結果,因此無法核查哪些是經梁先生外送,也不存在刻意隱瞞的情況。

對於家屬追責的訴求,珠海市衛生健康局則建議通過公安機關報案處理,並援引《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告知家屬可通過協商、調解、訴訟等途徑解決糾紛。

中山大學附屬第五醫院。(中山五院)

中山五院:主管醫生違規私自推薦患者外送檢測

3月24日,中山大學附屬第五醫院發布情況通報稱,接到患者投訴後,醫院立即安排專科主任全面評估患者的病情和後續診療方案,同時積極配合公安及檢察機關調查。香洲區人民檢察院覆函醫院「暫未發現相關醫務人員夥同梁某共同實施詐騙,也暫未發現相關醫務人員收受梁某的不正當利益」。針對涉事主管醫生違規私自推薦患者外送檢測的行為,醫院將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院方就此事為患者帶來的困擾與不良的就醫體驗深表歉意,並稱醫院始終與患者保持溝通,共同協商妥善的解決方案,並為其後續診療提供全方位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