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活不順街頭無差別行凶 2案2名「99後」在西安同日執行死刑

因生活不順對社會不滿,竟當街行凶。昨日,西安中級人民法院布告,宣布對兩名「99後」故意殺人犯執行死刑。
布告顯示,故意殺人犯吳泓儒,1999年11月15日出生於甘肅省寧縣,犯案時22歲。
2021年,因為自身原因,長期對社會不滿的吳泓儒,產生了殺害女性的想法,並為此先後購買了羊角錘和匕首。當年7月10日16時許,吳泓儒攜帶購買的羊角錘和匕首來到西安交通大學南門附近伺機犯案。
當日19時25分,吳泓儒在持羊角錘先後砸傷兩名女性被害人後,又在校門約50米處,再次持羊角錘向過路的王某某(歿年33歲)、侯某某夫婦和女兒王某行兇。過程中,侯某某被吳泓儒持羊角錘砸擊頭部致輕微傷,王某某上前阻擋時,被吳泓儒持匕首先後刺中腹部和胸部,後經送醫院搶救無效因肺臟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此後,吳泓儒還欲對路人行兇時,被隨後趕來的保全和群眾制服,後被趕來的公安人員抓獲。
另一位故意殺人犯朱龍龍,2000年11月1日出生於河南省長葛市,犯案時20歲。
2020年,朱龍龍在其乾姐姐於西安開的一家化妝品店內打工。8月12日19時,他因生活不順,向自己的乾姐姐表示自己不想活了想隨便殺人,並隨身帶有一把水果刀。乾姐姐為阻止其行兇,與朱龍龍搶刀但未成功。朱龍龍離開化妝品店後,在門口遇見獨自放學回家的被害人汪某某(歿年15歲),即持刀上前捅刺汪某某腹部。汪某某被捅後逃入一小區內,朱龍龍追趕至該社區北門後轉身離開。此後汪某某因被刺破腹主動脈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布告顯示,罪犯吳泓儒、朱龍龍分別進行故意殺人犯罪活動,罪行極為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該院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條款,分別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上列二罪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二罪犯不服,分別提出上訴,經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上報最高人民法院複審。最高法院核准判處上列二罪犯死刑。
1月9日,西安中院遵照最高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將罪犯吳泓儒、朱龍龍兩名罪犯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