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證人陳述 湖南女竟當庭偷拍後辱罵威脅 終嬴官司仍被罰3千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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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邵陽洞口一名女子明明贏了官司,卻被處罰3000元人民幣,原因是庭審期間,她不滿證人陳述偷拍並辱罵威脅,最後得不償失。

今年1月,肖某作為原告在洞口縣人民法院石江法庭參加一起物權糾紛案件庭審。期間,被告申請三名證人出庭作證,後者發表證言期間,肖某對他們的陳述心懷不滿,擔心其證言影響案件判決結果,於是利用法官及被告等人的視線盲區,以手機偷拍證人出庭作證的照片及影片,之後在庭審結束後將影像發送至一個成員達400多人的微信群組,並發表了辱罵、威脅證人等言論。

事後,洞口縣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隊立即展開調查,並對肖某進行傳喚。肖某對前述事實供認不諱,經法警釋法明理,她對自己行為深感後悔,並寫下檢討書。

肖某對自己行為深感後悔,並寫下檢討書。(湖南高院微信公號)

最終,法院依法對肖某作出罰款3000元的處罰決定,肖某主動繳納了罰款,並在微信群組發布道歉聲明。

法官提醒,法庭內訴訟雙方均有合法表達訴求的權利,也有遵守法庭規則的義務,任何違反法庭規則的行為都是對司法權威的挑戰。經開庭審理,法院依法支持了肖某訴訟請求,但是因為肖某對法律的無知和一時沖動,導致贏了官司卻要承擔3000元的罰款,實在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