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婦為亡弟追兇24年 曾遭騙錢拐賣 兇手終被起訴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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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9歲的李煥平被人從學校帶走,其後遇害。親姐李海玉為亡弟追兇24年,歷經被騙錢,差點被拐賣,後來更與丈夫離婚。2016年,李海玉找到已改名的兇手「易某華」,並與對方網聊3年套取信息;2020年,易某華終於落網。
近日,李海玉收到廣東省湛江市人民檢察院的書面告知,易某華因涉嫌故意殺害李煥平,被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

《封面新聞》報道,1992年底,李海玉的父母在湛江承包甘蔗地時,收留了名為易某青的湖南邵陽老鄉,雇請他砍甘蔗。李海玉記得,易某青工作一個月,休息了兩天,算工資時要扣兩天錢,「他同我爸媽發生了爭吵,之後跑到學校,謊稱我媽病重,把我9歲的弟弟騙走了」。

3個月後,警方在一處甘蔗地發現一具高度腐爛的屍體,李海玉的父親和三姐去認屍,「屍體已經殘缺,認不出來。但衣服是弟弟的,手掌上有個六指,也是弟弟的特征」。

父親將李煥平殘存的屍骨葬在一棵大樹旁,等待日後遷回老家,但一直向李海玉和妻子隱瞞李煥平已遇害,只是私下尋找易某青。而警方對易某青的通緝,遲遲未有結果。

易某華舊照。(封面新聞)

李海玉一直以為弟弟是被易某青拐走。1997年,20歲的李海玉開始一邊打工,一邊打聽易某青的消息,幾乎走遍了雲貴川和江浙、兩廣。期間,她被人騙過錢,差點被拐賣,「吃虧多了,我自己看破案劇,學習套話技巧,學會了四川話和一些粵語,外出的時候從來不跟別人起衝突,為了省錢都是睡公園或者火車站廣場」。

2016年,李海玉在易某青家附近蹲守時遇上對方,於是以工友妻子的身份搭訕,並與他互加微信,才知道對方已改名為易某華。李海玉花了3年時間與易某華網聊,直到2019年3月5日,易某華在微信上承認,青年時期曾名為「易某青」。

李海玉花了3年時間與易某華網聊,直到2019年3月5日,易某華在微信上承認,青年時期曾名為「易某青」。(封面新聞)

李海玉憶述,自從弟弟出事後,父親一直郁郁寡歡,「經常獨自出去半年、一年,沒幾年就去世了。我常年瘋了一樣出去找人,丈夫帶著女兒跟我離婚了」。她一直以為能尋回弟弟,還賺錢興建兩層小樓,但因缺錢未有完工,「我想讓弟弟回來的時候還有個家」。

2020年5月,易某華被警方拘捕,並供述殺害李煥平的過程,李海玉此時才知道弟弟早已不在人世。據當地媒體報道,易某華落網後懺悔稱「對不起那個孩子,被抓了是一種解脫」。

2020年7月8日,湛江警方曾到埋葬李煥平的地方挖掘,但未找到李煥平的遺骸。李海玉稱,埋遺骨的位置多次種樹、修路,已找不到準確位置。

易某華被捕半年便後獲釋回家。2021年2月,湛江市檢察院出具《不起訴決定書》顯示,本案證據僅有易某華供述、證人證言及部分書證,且關鍵證據已缺失,同時有證據表明,屍體的身高、死亡時間存在多處疑點。案件的現有證據無法形成緊密、閉合的證據鏈條,未能排除合理懷疑,認定易華構成故意殺人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2021年2月,湛江市檢察院出具《不起訴決定書》。(搜狐)

不過,案件在一年多後有新進展。2022年11月,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出具的《刑事申訴結果通知書》顯示,該院在立案覆查過程中補充了部分新證據,該院認為現有證據足以認定易某華殺害李煥平的犯罪事實,易某華構成故意殺人罪,決定撤銷此前《不起訴決定書》,將案件移交湛江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

李海玉並不清楚補充什麼新證據,只知警方在2022年2月重新尋找屍骨。今年2月6日,她接到檢察院電話通知,稱易某華已被逮捕,案件移交檢察院處理。2月14日,李海玉表示已收到廣東省湛江市人民檢察院的書面告知,易某華因涉嫌故意殺害李煥平,被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

李海玉收到廣東省湛江市人民檢察院的書面告知,易某華因涉嫌故意殺害李煥平,被移交檢察院審查起訴。(封面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