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局|美領事館拒4人申庇護 學者:無政治價值 不值冒閉館風險

撰文:羅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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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及兩名前成員,昨日(27日)被警方國安處人員拘捕,警方指3人涉嫌在網上社交平台發表有關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的內容,違反《香港國安法》第21條。據悉鍾翰林被捕前,計劃向美國駐港領事館申請政治庇護,而在他被捕數小時後,另有4名港人要求進入美國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但未能入內。
自反修例風波以來,美國先後通過《民主人權法案》、《香港自治法案》,又制裁包括特首林鄭月娥在內等11名官員,不少示威者視美國政府為「國際線手足」,但為何今次美國駐港領事館卻拒絕4名港人尋求政治庇護?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分析,美方舉動是基於政治價值考量,除非不得已,否則無必要惹火燒身,為名不經傳名的社運人士觸動中方神經,冒上被中方要求關閉美國駐港澳總領館的風險。
早前美國要求中國關閉駐侯斯頓總領館後,內地輿論沸騰,最後北京反制,關閉美國駐成都總領館。若今日港人尋求政治庇護一事,牽一髮而動全身,演變成關閉美國駐港澳總領館的局面,對美國而言就並非小事一樁。美國在內地與香港關係問題上,扮演了相當特殊的角色,而駐港澳總領館是美國經營亞太的重要據點,美國絕不會坦然接受關閉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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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方不想領館成「窩藏港獨份子」之地

據悉,4名要求進入美國領事館尋求政治庇護的港人,當中最少一人面臨去年反修例風波有關的指控。但類似背景人士經反修例風波之後有如恆河沙數,若美方貿然開庇護港人先例,後果非同小可,若申請庇護者沒足夠知名度,在國際政治舞台上寂寂無名,對美國而言,可謂毫無政治價值,同時美方亦擔心一旦「中門大開」,日後將有無數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或面臨訴訟人士爭相仿傚,美領事館可能成為「異見人士收容所」。

劉兆佳表示,以往各國領事館經常發生「有入無出」情況,一旦接納政治庇護,尋求庇護者一般會長居領事館內,經多次談判,方能解決事件或將尋求庇護者「趕走」。因此,美方不會希望美國領事館被標籤成「窩藏港獨份子」之地,也不願背負「救助危害國家安全逃犯」的罪名。他指,若美國向香港示威者伸出援手,會讓中方更堅決相信,美國是香港暴亂的「幕後黑手」。

美接受庇護申請 等同指控港府「侵犯人權」

根據《聯合國難民地位公約》(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s),難民包括由於其政治見解遭到迫害,因而逃離本國,「並由於此畏懼而不能或不願回國的人」。當有人到別國尋求庇護,有權提出庇護申請以確認難民身分,以及獲得法律保障,而尋求庇護者必需證明「有正當理由畏懼在自己的國家受到迫害」。

就「難民」身份問題,劉兆佳指,大部份西方國家都不會輕易接受港人尋求政治庇護,目前成功例子只屬極少數,是特殊情況。因為接納庇護申請,就等同「指控」申請人所在地政權。由此可見,美國若獲准4人進入領事館,即明示香港政府「侵犯人權自由」。

至目前為止,美國駐港領事館未有正式回應事件,僅稱現時無任何資料提供,除了「無可奉告」,亦隱隱透出「置身事外」之感。美國總統選舉下周舉行,在此敏感時刻,相信美方都希望避免引發外交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