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來兩警員證供被法庭質疑遭處分 李家超:無警員因假證供被控
撰文:周禮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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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有法官批評作供警員「大話冚大話」,非誠實、可信證人,民主黨議員尹兆堅今早(4日)在立法會大會提出口頭質詢,要求警方交代有否跟進警員操守問題。
李家超回應指,不同意濫指警員使用暴力、濫用檢控的指控,強調警方使用武力基於實際需要,而檢控是基於證據。他提到,警隊如發現違反紀錄行為,包括法庭轉介個案,會進行紀律覆檢,予以處分。過去5年有兩名警員因證供被法庭質疑,接受紀律處分,一人員發輕微違紀行為報告,另一人被譴責,但沒有警員因「宣誓下作假證供」而被檢控。
否認濫捕、濫用武力
尹兆堅的提問指,曾有裁判官審理與反修例運動相關案件時,批評作供的警員不是誠實、可靠的證人,甚至「大話冚大話」和「非正當執行職務」,亦有警員因證供高度相似被指「夾口供」,問政府會否向公眾道歉,及對作供表現遭法庭批評的警員採取甚麼跟進行動,以及有否檢視警方誠信審核行動小組的工作成效待。
李家超回應時強調,法庭就案件的說法,只是以該案的證供為依歸,就該案作出,亦有警員在其他案中被接納為誠實可靠的證人。他解釋指,刑事審訊期間證供不被接受可基於不同因素,例如記憶不清、描述時有空白、證基於主觀感覺多於客觀現實等,不能武斷指為違法。
他強調,去年反修例事件的案件,超過8成人都需要承擔法律後果。他不同意濫指警員使用暴力及檢控,強調使用武力基於實際需要、檢控決定基於證據、事實及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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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沒法例推強制驗毒 警推自願驗毒應鼓勵
尹兆堅批評李家超沒有認真回答,又問李家超如果對警方有信心,何不推行強制驗毒計劃。李家超回應指,香港沒有法例強迫任何人驗毒,在履行誠信管理文化方面,多年來都是強調建立健康文化,認真處理違紀問題,應鼓勵警員推行自願驗毒計劃,「無一個部門做緊這樣嘢」,認為警隊有領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