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案|鄒幸彤質疑控方指控太廣泛 求撤銷公訴書被駁回
已解散的支聯會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被告之一的鄒幸彤要求撤銷公訴書,法官今(3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庭處理其申請。控方指,現行憲法下,無任何合法手段可結束共產黨領導,故所有手段皆非法,鄒則認為支聯會只是提出主張,控罪並無指明非法手段,質疑是否極端至叫一聲「一黨專政」都違反憲法。
法官李運騰認同控方的網撒得很大,強調法庭會考慮主張是否站得住腳,同時駁回鄒的申請,會在開審前頒布理由。案件已排期於明年1月22日開審。
四名被告: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李卓人(64 歲)、何俊仁(69 歲)和鄒幸彤(36 歲),他們被指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即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特別是第一條和序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鄒指控罪書令人難以理解
本身是大律師的鄒幸彤親自陳詞,她指公訴書未指明非法手段,認為控罪詳情令人難以理解,無法答辯。鄒認為「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一種主張,正如主張同性婚姻合法化不是非法,否則提倡法律改革的委員會和立法會也「很危險」。
控方指被告想達致的效果違憲
代表控方的副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則指,不明白鄒的疑問,指非法手段指違反憲法的手段,目的為結束共產黨領導,即共產黨不再領導中國政府。又稱開案陳詞會提及支聯會以守護民主或六四事件之名,鼓吹及宣揚5大政綱之一,即結束一黨專政的主張;雖然被告無提及特定計劃,但合理效果是以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為目標,所涉及手段必然違反憲法。
鄒認為控方說法過分廣泛
法官李運騰總結,控方意思是目前沒有任何合法機制可結束一黨專政,因此任何鼓吹都違反中國憲法。鄒質疑是否極端至到,只要叫喊「一黨專政」都違反憲法。李官表示仍要考慮被告是否想煽動他人去推翻國家的根本制度或政權機關。鄒重申表態反對與犯法是兩回事,批評控方指控過於廣泛。李官同意控方的網的確是「撒到咁大」,但法庭之後會聽取證據。
官重申會憑證據作裁斷
李官表示,控罪指控涉及推翻根本制度,法庭會憑證據作出事實裁斷,被告叫口號時只是「噏下」還是「當真」,是否想煽動他人去推翻。
鄒不否認支聯會目的是結束一黨專政,形容控方指控有如「汪洋大海」、「虛無縹緲」,她不知道寫文章呼籲點蠟燭、捐錢是否非法,質疑控方企圖將政治異見刑事化。李官指異見和煽惑不同,重申無煽動就唔成立。
案件編號:HCCC 15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