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安全帶.拆局|特首「急煞」彰顯治理意志 誰在拖後腿?
剛過去的一周,特區政府的政策執行經歷了一次「過山車」,實施不足一周的巴士強制佩戴安全帶新例,在周五(1月30日)被緊急煞停。法例被揭發存在執行漏洞後,據政府內部消息,行政長官李家超專門為此舉行工作會議,明確要求官員即日處理。這種有錯即改、果斷止蝕的作風,與官僚系統屢見不鮮的「死撐到底」、用公關語言掩蓋行政失誤的習氣,形成了強烈反差。
然而,特首的雷厲風行,恰恰映襯出管治團隊的尷尬與隱憂。為什麼一個如此明顯的法律漏洞,需要等到法例生效、輿論嘩然後,才由特首親自出手「拆彈」?負責制訂政策的官員、草擬法律的律政人員,審議條文的立法會議員,在各自的把關過程中都在做什麼?事件揭示的核心矛盾是:特首試圖以「當家人」姿態推動治理轉型;在他身後的管治團隊成員卻未能跟上步伐。
安全帶之亂:管治責任感的集體缺失
巴士安全帶法例的滑鐵盧,不能簡單歸咎於文書失誤。政策制定者未能察覺「新登記」日期的限制會造成如此巨大的執法真空,不僅是專業能力的疏漏,更是對政策落地效果缺乏想像力,實質上是管治責任感的集體缺失。作為特首,李家超強調施政「以結果為目標」,但若行政機關對目標缺乏投入感,結果只會是特首被迫陷入無休止的「補鑊」之中。
特首在意識到安全帶條例問題後,選擇直接「止蝕」,展現了極強的決斷力。這已不是他第一次直接領導危機處理。去年皇后山邨食水污染風波,原本是影響範圍不大的民生事務,理應由相關行政部門迅速回應與處理,但卻一再拖延,令民怨積聚,最終勞煩特首召集跨部門會議善後。問題一再出現,讓人無法不擔心它會否是特區政府內部運作模式的縮影,而若「部門避事、特首兜底」的模式不改變,特區政府的運作效率將難以提升。
宏福苑悲劇:避責本能壓倒政治擔當
如果說安全帶風波是技術層面的疏漏,那麼大埔宏福苑的奪命火災,則令官員的政治倫理與對社會的同理心面對重大考驗。特首在這場世紀災難發生後,定調要「打破利益藩籬」,「徹查到底」,發出了近乎「改革檄文」的宣示,展現了作為特區「當家人」的政治承擔。相較於特首的沉重與堅決,部分主事官員的臨場反應卻顯得過於冷靜,又或者令市民覺得避重就輕。
當傳媒質問監管責任時,發展局局長甯漢豪雖承認過往制度依賴業界自律,但隨即強調要「向前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調查初期拋出「竹棚主因論」,被行會召集人葉劉淑儀質疑轉移視線。這種急於「翻篇」、為部門築起防火牆的態度,或許符合「止損」操作程序,但在公眾眼中卻是缺乏溫度的官僚辭令,與特首展現追責與改革決心格格不入。
撤勳爭議:誰在維護舊體制的條條框框?
將責任鎖定在具體操作層面、從而避免向上追溯的思維方式,正是阻礙系統性改革的絆腳石。近日公布調查結果的政府採購冒牌水風波,是另一個受矚目的例子。調查顯示物流署能力不足的問題具「普遍性」,說明時任物流署署長陳嘉信管理有缺失,但調查結論卻是他不存在疏忽。
更諷刺的是,當特首表明撤銷陳嘉信勳銜屬於「處分」,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卻搬出公務員紀律機制,聲稱當中「沒有這個懲罰」,指特首的定調只屬「不同人有不同觀感」。
特首與局長說法的差異,不能等閒視之,尤其是特首已表明要強化官員問責。當普羅市民期待政府確立「有權必有責」的新政治倫理,公務員的大管家卻似乎只在乎維護體制內的條條框框,不僅無視公眾對問責的實質訴求,更客觀上抵銷了特首落實政治意志的努力,損害了行政主導的威信。
行政主導不是特首獨角戲
行政主導不是特首一人的獨角戲,正如中央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所言,整個行政機關都是「局中人」。特首是總指揮,各司局長則是各條戰線的指揮官。當特首試圖深挖病灶,官員卻想盡快縫合傷口。只會令人懷疑:管治團隊中,到底有多少人真正具備與特首看齊的改革自覺?
歷史經驗告訴我們,改革成功的關鍵在於打破思想僵化。當年鄧小平提出「誰不改革誰下台」,正是為了掃除保守勢力的阻礙。如今,香港正處於經濟轉型與民生攻堅的關鍵期,當務之急是切實推動治理轉型以適應新的社會生態與發展需求。
特首李家超已經展現了他的決心,同為特區治理「第一責任人」的一眾官員與公務員團隊,也需要面對一個現實:在「愛國者治港」的時代,政治忠誠不僅體現在口號上,更體現在是否具備與特首同頻共振的改革執行力。
誰在做事,誰在做戲,誰在推動車輪,誰在拖慢腳步,公眾看在眼裡。對於那些不願醒來的「裝睡者」,改革的列車不能夠為他們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