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判刑|李桂華稱重判凸顯黎罪魁禍首角色 減刑僅屬格外施恩
撰文:洪戩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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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今日(9日)在黎智英被判囚20年後會見傳媒,表示國安處歡迎法庭重判黎智英,顯示法庭確定他的罪行相當嚴重,凸顯他是罪魁禍首和幕後推手,包括推動外國對自己的國家和城市制裁、在香港透過自己的傳媒王國以及培養出來的激進份子進行煽動宣傳,希望造成裡應外合的情況,行為極度卑劣。被問黎或在監獄度過餘生,李桂華這樣回應:「我相信在座冇人講得到,呢個係個天先知道,但係我想講一樣嘢,佢所獲得嘅刑期係佢十分應得嘅。」
李桂華指,各被告的罪行已可從其判刑中體驗,其中黎的煽動罪及勾結境外勢力罪分別加刑2個月至3個月,刑期明顯達到以儆效尤的效果,至於蘋果日報等三間公司被罰款,他呼籲巿民切勿以身試法,不要利用公司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李桂華:被捕到判刑五年半可接受
黎智英由被捕到判刑,共經過了五年半時間。被問會否覺得太長,李桂華指,黎的罪行十分嚴重,而一向也有干犯嚴重罪行的囚犯須在扣押下等候的情況。他亦指,以此案的複雜程度、牽涉的證據之多,所需時間已可接受。
黎智英獄中度過餘生?李桂華:佢所獲嘅刑期係佢十分應得嘅
至於黎或有機會在監獄度過餘生,李桂華則這樣回應:
黎智英會唔會喺獄中度過餘生?我相信在座冇人講得到,呢個係個天先知道。但係我想講一樣嘢,佢所獲得嘅刑期係佢十分應得嘅。
被問及警方或懲教指照顧得黎智英很好,為甚麼法庭會以健康為由給予減刑;李桂華指,黎智英對自己健康狀況「誇大其辭」,而法庭的減刑僅屬「格外施恩」。
呢個實屬法庭對佢嘅格外施恩,並唔等於佢冇曾經誇大佢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