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擬限委員會人數 田北辰質疑削投票權 廖長江稱防打卡後離開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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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屆立法會議員人數增加至90人,立法會擬修改《議事規則》,為委員會人數設上限,事務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最多20人,法案委員會最多15人。另外將規定議員只能穿商務衣著出席立法會會議,若立法會流會時,無有效理由而缺席者將受到財政處分,相等於議員一日薪酬。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今(25日)討論有關建議,實政圓桌田北辰對限制委員會人數的建議有保留,認為是削弱議員投票權。多名建制派議員則支持有關做法,何君堯明言做法為防止郭榮鏗內會事件再次發生,稱非委員仍可出席會議及發言。
建制派「班長」廖長江稱,現時委員會開會很多議員「打卡」後便離開,情況不理想,相信限制委員會人數有助改善問題。

田北辰對限委員會人數有保留

田北辰表示,對限制委員會人數,及規定議員最多加入六個委員會這兩項建議非常有保留,不認為這兩項建議對議會效率有任何幫助,「睇唔到好處係邊」,反而限制議員投票權利。他說,如果議題沒有爭議,不會出現拖延會議的情況,又相信議員有足夠智慧決定加入多少委員會。

廖長江稱,世界上大部分議會的委員會人數均限於十多人,又稱議員應全盤參與會議,不應該如現時般完成發言後離開會議,「開放晒委員會自己打個卡就走咗去,亦都唔理想」,相信限制委員會人數能改善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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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君堯稱要防範郭榮鏗內會風波重演

何君堯表明支持建議,指有時並非「人多好辦事」,有機會導致手忙腳亂,而限制委員會人數後,議員仍可參與會議及發言,認為能夠取得平衡。他續指,今次修訂為防範郭榮鏗內會事件重演,「主席位置唔應該咁爭法,以前見過有咁嘅事,要堵塞漏洞。」

工聯會麥美娟說,爭取政府聆聽意見並非單靠開會時間,限制委員會人數令會議更有行政效率,未來香港最重要是有高效的議會。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謝偉銓則關注何謂流會時缺席者須提供的有效證明,建議容許議員事前以書面方式告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