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會︱無票投但必須注意的8大轉折 牽動特首戰與未來香港命運

撰文:林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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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今日(19日)舉行,在新選舉制度下,選民人數不足8,000,因此大部份市民都無票在手。不過無票歸無票,這場選舉對於香港未來政治局面仍有重大影響,值得所有市民留意,其中一個將會直接影響所有地方選區選民。

▼立法會今年通過選舉制度修改▼

1. 新選舉制度下的第一場選舉

經歷修例風波、民主派35+行動等政治事件,中央強調「愛國者治港」原則,全國人大會議於3月11日通過《關於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和附件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

完善選舉制度的本地立法修例草案,5月27日於立法會正式通過。在新制度下,1年內隨即有3場重要選舉,分別是選委會界別分組選舉、12月的立法會選舉、明年3月的立法會選舉,因此今日的選委會選舉,將是「打頭陣」的一場。這次選舉意義重大,是重新構建並被充分賦權的選舉委員會的首次選舉,選委會權力大大升級。

選委會選舉沙田票站。(張浩維攝)

2. 負責選出未來特首

眾所周知,選委會最大功能就是提名和選出未來特首。根據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行政長官候選人須獲得不少於188名選舉委員會委員的提名,且在五個界別中每個界別參與提名的委員須不少於15名。每名選舉委員會委員只可提出一名候選人。

因此新出爐的選委會,將會直接影響未來特首的人選。有意參選的各路人馬,除須獲得中央首肯外,還需要向各界別選委「拜票」。

今屆是歷來兩大政治陣營比例最懸殊的選委會選舉,往屆民主派進佔多個專業界別的席位已不可能出現。(資料圖片)

3. 立法會「432」都來自這裡

選委會在新制度下權力大增,除負責提名及選出行政長官外,也會負責提名立法會議員。無論是40席選委會界別議員、30席功能組別議員還是20席地方選區議員,所有立法會參選人都必須在選委會5大界別中,各取得兩個提名,再通過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核,才能入閘參選。所以未來所有參與地方選區界別的人士,就接受市民直選「洗禮」之前,第一層須先過選委會一關。

4. 直接選出近半立法會議員

立法會選舉委員會議席,自2004年選舉後取消,但新制度下重新出現,而且席位在3個組別中最多。在立法會新選舉制度下,40名議員會由選舉委員會選出。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較早前接受《香港01》訪問時指出,希望選委會議席出現後,往後立法會議員可以多從大局出發,不再被個別業界或地區的利益捆綁,促進「良政善治」。

新一屆立法會,多達40席由選委會選出。(資料圖片)

5. 非建制派參選者少

從數字上看,今次是回歸以來,最接近「清一色」的選委會選舉。2000年選委會選舉,雖然受到民主派杯葛,但仍有22名時任民主派立法會任當然選委。至2006、2011、2016年三屆,民主派積極搶攻選委會,選舉氣氛較熾熱。

今次選委會選舉,有狄志遠、周賢明至少兩名非建制派參選選委會,其餘參選人皆為建制派或立場不明顯人士。立法會內已無民主派議員,原任立法會議員的熱血公民鄭松泰,亦被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裁定提名無效,不能任當然選委兼失立法會議席,醫學界陳沛然亦沒有登記為當然選委。

6. 市民大眾普遍無票

翻查歷年選舉管理委員會報告,2000年選委會選舉,已登記選民(團體連同個人)總數為179,024名;2006年選舉,選民總數為220,307名;2011年選舉,選民總數249,499名;2016年選舉,選民總數為246,440名。

今屆選委會選舉選民(投票人)數目僅7,971名,比上屆大跌約97%,而且多個界別已自動當選,實際上只有約4,800人有份投票,創下回歸以來選民人數的新低。不過,亦有分析認為,團體票背後代表許多很多選民,不能一概而論。

▼新選舉制度下 全國性團體界別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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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北京鐵票近千 「安全系數」極高

在過往的選委會選舉中,民主派總能透過專業界別、立法會界別等,取得一定席位,上屆就得到創新高的326席。在舊制度下,如以這個基數再加上區議會的117票,民主派就可以佔有多於3分之1席位。在中央眼中,這制度下仍有「出事」可能。

新制度下選委會全面改組,「國家隊」全面進場。40個界別分組中加入大批「國家隊」,等同中央鐵票;以往由民主派佔優的第二界別(專業界),全部由個人票改為團體票,並於法律界、會計界等分組加入國家組織相關的港人代表等。

據《香港01》統計,不論是否需經過選舉,1,500席選委中約有879席,北京或特區政府都可掌握/有能力影響人選。簡言之「鐵票」數目已過半,中央對未來特首人選,有「一錘定音」的能力,「出事」機會可說為零。

8. 選委會設「總召集人」制度

新修訂的《基本法》附件一中,藏有一個比較特別的細節。選舉委員會設召集人制度,負責必要時召集選舉委員會會議,辦理有關事宜。總召集人由擔任國家領導職務的選舉委員會委員擔任,總召集人在選舉委員會每個界別各指定若干名召集人。

目前外界對於這個「總召集人」所知甚少,包括其具體職能、人選等。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曾形容,總召集人地位較特首「超然」,有「兜底」作用,由國家領導人擔任。政界有傳,這個職位或由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或梁振英出任,但亦可能有「第三人選」。

參選人名單,請參閱《香港01》選委會選舉網站。